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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永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2020-12-01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ST永泰            公告编号:临2020-092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9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晋中中院”或“法院”)
裁定受理申请人对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或“公司”)的重
整申请,并指定永泰能源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详见公司于2020
年9月26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4)。
    经晋中中院同意,公司将于2020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
决《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鉴于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经报晋中中院,决定于2020年12月16日召开出资人组会
议,对《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现将召开出
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永泰能源出资人组会议将于2020年12月16日14时30分召开。
    (二)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
会议室。
    (三)有权投票股东
    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9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会议,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
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一),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投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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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
进行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方式:由管理人向到会出资人分发选票,现场投票的时间根据
现场参会议程进行。
    2、网络投票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当日2020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段,
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出资
人组会议召开当日2020年12月16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详见同日在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所网站披露的《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20年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登记办法
    1、机构股东登记: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持加盖单
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
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
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有权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
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
填写《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股东现场参会登记表》 参见附件二)
(需在2020年12月14日17: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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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宁方伟、杨雨馨
    联系电话:0351-8366507、8366511
    传      真:0351-8366501
    邮政编码:030006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
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
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
关费用自理。
    (五)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
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出资人组会议的网络投票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流程进
行。
       六、相关提示
    公司重整工作得到了各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机构以及永泰金融机构债权
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公司正全力配合法院、管理
人和债委会开展重整各项工作,目前正按预定计划有序推进,并力争提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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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公司重整进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4
附件一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 年 12 月 16 日

召开的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
  1
         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5
 附件二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
                           股东现场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电子邮箱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股东性质                  1、自然人 □              2、机构 □

    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1、我已全面、完整知晓本次会议登记的有关要求,并保证提供
                    的所有资料及情况真实、合法、完整,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和后
                    果自行承担;
                    2、我将填写本登记表并提供相应的材料,仅提交本登记表而无
                    任何证明材料的,视为未进行会议登记;
                    3、我将预留有效通讯方式(电话、地址及邮箱等),管理人及
                    公司将相关文件邮寄到指定地址、通过传真发送至指定号码或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均视为有效送达,因未正确填写
      声明
                    通讯方式导致的相关文件无法送达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自行
                    承担。


                    股东及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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