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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永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2020-12-01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ST永泰             公告编号:临2020-091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9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晋中中院”或“法院”)
裁定受理申请人对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或“公司”)的重
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永泰能源清算组担任永泰能源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020
年9月26日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4)
    经晋中中院同意,永泰能源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12月16日上午
9时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6 日上午 9 时。
    二、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可根据用户
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查
看并下载会议相关文档、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为便于债权人行使表决权,本次
会议表决将采用“线下表决”和“线上表决”的方式进行。
    三、会议主要议题
    1、债权人补充核查《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
    2、债权人分组表决《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四、相关提示
    公司重整工作得到了各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机构以及永泰金融机构债权
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公司全力配合法院、管理人
和债委会开展重整各项工作,在充分听取、吸收债权人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在
充分尊重评估机构的专业评估结论和偿债能力分析意见的前提下,在充分进行风
险评估和论证、可行性预判和分析的条件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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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协助下拟定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目前公司重整工
作正按预定计划有序推进,并力争提早完成。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公司重整进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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