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永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21-04-16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为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
新准则的规定,更加明确化,现对相关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
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
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
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
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
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
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按照系统合理的方
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财务报表列报,应根据前述内容相应调整。
    根据财政部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
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拟采用“根据剩余租赁付
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
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的方式进行财务
处理。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
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公司将自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
重述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
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要求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
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范围无影响,对以往各年度及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监 事:




                                           二○二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