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永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16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ST 永泰 公告编号:临 2021-026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
于2021年4月2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在山西省太
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体
伦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全体监事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防范经营风险,确保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二、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偿债资金和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
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债务偿还和生产经营。
四、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覆盖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并得到有
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
整。2020 年度,公司经营决策程序科学合理,重点控制活动规范有效,内部控
制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能够适应公司经营发展和抵御经营风险的需要。公
司董事会对内控制度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运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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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五、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实际情况,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六、关于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要求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
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范围无影响,对以往各年度及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也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九、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中,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
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
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
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第一至三项、第五、六、九项报告及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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