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1-074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永泰集团”)合并重整获债权人会议通过,债务问题将有效化解,相 关各方按规定办理了公司股份解除冻结手续,将对公司信用恢复、对外业务合作 和持续发展等方面带来积极影响。 永泰集团共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027,292,3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3%。永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涉及的冻结及轮候冻结共计 17 项,目前已解除 冻结及轮候冻结 15 项,剩余冻结股份正积极办理相关解冻手续。 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 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持有的、被冻结的公司股份大部分已被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解冻股份(含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及轮候冻结 股东名称 轮候冻结) 持股份 起始时间 解冻时间 总股本比例 机关 (股) 比例 4,027,292,382 100% 18.13% 2018年11月15日 2021年11月11日 上海金融法院 4,027,292,382 100% 18.13% 2018年11月15日 2021年11月11日 上海金融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 4,027,292,382 100% 18.13% 2018年9月12日 2021年11月16日 人民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 4,027,292,382 100% 18.13% 2018年11月26日 2021年11月16日 人民法院 上海市高级人民 永泰集团 4,027,292,382 100% 18.13% 2018年12月4日 2021年11月16日 法院 上海市高级人民 4,027,292,382 100% 18.13% 2018年12月4日 2021年11月16日 法院 上海市高级人民 4,027,292,382 100% 18.13% 2018年12月4日 2021年11月16日 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 4,027,292,382 100% 18.13% 2019年3月21日 2021年11月16日 人民法院 重庆市第一中级 4,027,292,382 100% 18.13% 2019年4月18日 2021年11月16日 人民法院 1 解冻股份(含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及轮候冻结 股东名称 轮候冻结) 持股份 起始时间 解冻时间 总股本比例 机关 (股) 比例 广东省高级人民 4,027,292,382 100% 18.13% 2019年4月26日 2021年11月16日 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 4,027,292,382 100% 18.13% 2019年5月22日 2021年11月16日 人民法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 4,027,292,382 100% 18.13% 2019年5月28日 2021年11月16日 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 4,027,292,382 100% 18.13% 2019年7月31日 2021年11月16日 人民法院 4,027,292,382 100% 18.13% 2019年10月17日 2021年11月16日 上海金融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 8,000,000 0.2% 0.036% 2019年3月19日 2021年11月30日 人民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冻结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 下: 累计被冻结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 比例 比例 永泰集团 4,027,292,382 18.13% 4,027,292,382 100% 18.13%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等五家公司合并重整获债权人会议通过,债务问 题将有效化解,相关各方按规定办理了公司股份解除冻结手续,将对公司信用恢 复、对外业务合作和持续发展等方面带来积极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状态情况,并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