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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泰能源: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2-009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7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 7 楼。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2021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37 位、
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为 169 人。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9,642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22,54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1,337 万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共 44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
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 5,961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3、诚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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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晓楠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 年起在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共 8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士诚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起在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2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起在和信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31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晓楠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士诚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晓楠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士诚先生、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190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费用为 70 万元,两项合计 260 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审计收费根据
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主要基于专业服
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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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力,符合独立性要求,诚信状况良好;在2021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坚持客观、公
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认真开展审计工作,并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其工作态度和质量均得到公司管理层
和相关人员的认可,其发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
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表示认可,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邢红梅女士、赵引贵女士、王文利女士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同意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较强业务胜任能
力,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
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70万元。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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