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权忠光、温小杰、王慧 二○一九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