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中体产业独立董事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2021-08-31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下简称“法律法规”)及《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公司本次授权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
规。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风险较低,收益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
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董事会就授权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相关安排。
独立董事:黄海燕、贺颖奇、吴炜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