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中国证监会及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 态度,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调查,并听取了公司相关部门 的汇报,现对前述情况作专项说明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 109,530,000.00 元人民币; 2、公司未有为股东及股东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公司担保事项,批准手续齐备,程序合法。 独立董事:黄海燕、贺颖奇、吴炜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