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4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2017 年 8 月 28 日在黑龙江富
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亲自
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列席了会议,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中闽能源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4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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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的
通知》(财会[2017]15 号)要求,会议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申请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会
议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
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 15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贷款年利
率:1 年期基准利率上浮 1%,贷款用途:借款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维修及耗材
采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黄子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总经理王坊坤先生提名,聘
任黄子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闽能源关于聘
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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