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5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16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
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内容 《公司章程》修改后条款内容
第二十一条 公司总股本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总股本为
99946.523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99946.523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普通股99946.523万股。福建省投资 普通股99946.523万股。
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
份45160.75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18%。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经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有关主管机构批准后,可以购回本公司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的股票: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的。 购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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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公司股票的活动。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 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 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 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议。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收 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议决议。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
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给职工。 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
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
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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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可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
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 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
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 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
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 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的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的
主要职责是: 主要职责包括: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构; 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其实施;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
间的沟通; 露;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
露; 制;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 (五)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
宜。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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