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9-059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2019 年 8 月 28 日在福州市
五四路 210 号国际大厦 22 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亲自出席监事 3 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会议由监事陈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9 年半年
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
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19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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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的要求,会议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
了《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客观、真
实的反映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情况,且审计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均
出具了审核意见;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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