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7-29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
客观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子公
司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子公司福建莆田闽投海上风电
有限公司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从集约工程建设、管理资源和解决同业竞争等方面综合考虑,
有利于形成协同效应,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同时有助于规范投资集团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减少和避免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本次交易定价
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
决。
(以下无正文)
(此 页无正文 ,为 《中闽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 董事 :
黝 乡 胲 %谣
温 步 瀛
⒛ 20年 7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