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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闽能源:中闽能源监事会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2021-04-28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闽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法履行检查、监督职能,对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
(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及工程物资减值
准备的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计
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及工程物资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
性原则,符合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意见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
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
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已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
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提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经营与管
理活动的各个层面和环节,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规范有序进行,防范经营风险,
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
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违规、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意见
       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
结构性存款,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结构性存
款。
       七、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
需要,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规范合
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关于调整中闽海电业绩承诺期限的意见
       本次调整业绩承诺期限系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鉴于中
闽海电二期项目建设和实际经营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因素的不利影响而
对原协议做出的适当调整,符合《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
标的资产受疫情影响相关问题答记者问》的指导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