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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闽能源:中闽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2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暨 2021 年年度报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
认真审阅和核查,基于独立判断,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以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作
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1、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没有为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1 年度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

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
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聘请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继续聘请该所为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
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
    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
到有效执行,对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证;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总体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
和重要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未发现重大偏差。
    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部
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
项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
生产经营服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规范,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议。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
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关于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2 年度薪酬系数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年度利润总额、人工成本、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均利润、利润贡献
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绩效进行考核,确定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薪
酬及下年度薪酬系数,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高级管理人
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将
提升个人工作效率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相结合,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利益
的情形,我们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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