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进行认真核查,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必要的问询后,基于独立判断,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人员的任 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能够胜 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同意本次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事宜。 (以下无正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