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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闽能源:中闽能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20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7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年 4 月 18 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
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61
名、注册会计师 326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62 人。
    华 兴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2022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收 入 总 额 为
42,044.7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595.8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407.04
万元。2022 年度为 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9,085.74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
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
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招通,注册会计师,2009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
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福建水泥、白云
电器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范言长,注册会计师,2016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2012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中闽能源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镇涛,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至今已为多家上市公
司提供年报审计及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林招通、签字注册会计师范言长、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镇涛近
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林招通、签字注册会计师
范言长、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镇涛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本期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
民币 110 万元(含税,含现有子公司和专项报告),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40 万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150 万元(含税),系按照服务事项、工作量及业务复
杂程度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3 年度审计费用同
比 2022 年度未发生变动。若公司 2023 年末审计范围发生增减变化,授权公司经
营层视情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适当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从业资质、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该
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
审计准则,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继续
聘请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勤勉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此,我们同
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审计人员工作认真、严谨,具备应有的综合素质和专业
水平,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聘请审
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验
证及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