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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闽能源:中闽能源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2023-04-20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法履行检查、监督职能,
对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发表如下意
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资金需求,在兼顾公
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意见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
管理、财务状况及其他重要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同意该年度报告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
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我
们同意该评价报告。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意见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及定价本着公开、
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履行了相
关决策程序,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由非关联股东审
议。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意见
       本次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购买责任保险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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