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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控股: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1—001 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 24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5,424,226.19 元,根据公司
财务状况,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09,569,692 股计算,向全体股东以派现
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08 元(含税),共计 76,633,526.7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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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陶涛、贾暾、张司飞、杨小俊就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
各种因素,既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生产的需要,又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成果,
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3、我们同意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1 年度公司更新改造项目计划的议案;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根据 2020 年所属单位设备
设施运行工况,并结合 2020 年各单位更新改造项目执行情况,拟安排资金 7,076.75
万元对公司所属单位的工艺设备设施及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实施更新改造,主要包
含:
    1、公司机电、自控等设备更新,计划费用 1,529.88 万元;
    2、公司工艺设施改造,计划费用 4,375.97 万元;
    3、公司土建工程,计划费用 776.90 万元;
    4、公司车辆更新一台,计划费用 20 万元;
    5、公司基本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项目升级,计划费用 49 万元;
    6、公司办公设备及后勤设备更新,计划费用 25 万元;
    7、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措施费,计划费用 300 万元。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的需要,为增强公司污水处理能力,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
模,同时确保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满足国家环保政策的规定及社会公众需求,2021 年度
公司拟采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资本市场融资手段等方式筹措资金,实施部分
污水处理厂、泵站的改扩建工程项目。根据公司在建和拟建项目情况,预计 2021 年
度固定资产投资额共计 13.35 亿元。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临 2021-002 号公告)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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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关于 2021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的议案;
       根据 2021 年日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制定了 2021 年度经营计划,具
体情况汇报如下:
       1、公司 2021 年计划污水处理量为 90,481 万吨,供水量为 30,345 万吨;
       2、2021 年计划主营业务收入为 186,95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29,087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因北湖污水处理厂、汤逊湖污水处理厂三期、黄家湖
污水处理厂三期通水运行,仙桃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黄梅县乡镇污水处理
设施 PPP 项目投入商业运营,导致产能增加。
       3、2021 年计划主营成本 144,01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 31,801 万元。主营
业务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1)北湖污水处理厂、仙桃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
黄梅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 PPP 项目投入运营后,计提折旧、土地摊销费用增加;(2)
2021 年供水量增加导致变动成本增加,同时上年同期电费、社保享受一定优惠政策减
免;(3)隧道运营设备维保费增加;(4)环保工程及其他业务对外设备销售量减少。
       4、2021 年计划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415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2,12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的主要原因:排水公司北湖污水处
理厂等项目正式通水运营后,折旧及财务费用增加,导致利润下降。
       上述公司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
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格式编制完成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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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
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
报告;
    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聘请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现对该所从事年报的审计工作总结如下:
    在中审众环正式进场审计前,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在第一次审计沟通见面会上与其协商确定了 2020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
间安排;公司年度报告审核注册会计师向独董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汇报了其年报审计工
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和本年度的
审计重点等。中审众环正式进场后,严格按照时间安排进行审计工作,对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2 月 8 日提交的关于年报审计的督促函及时予以书面回复,并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如期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报的审计初稿。在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
的年报第二次审计沟通见面会上,中审众环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了审计工作
的进展情况,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并对其年报审计意见达成一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 年度审计报告》
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全面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情况,符合《企业内
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所严格按照国家审计业务相关规范和要求
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工作勤勉,
能按照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保持独立性,表现出了应有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在披
露年度报告的同时,编制了《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对 2020 年度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进行汇报说明。
    《 审 计 委 员 会 2020 年 度 履 职 情 况 报 告 》 全 文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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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sse.com.cn。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关于支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
议案;
     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
该所 2020 年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的工作量,参考市场价格水平,拟支付该所报
酬 90 万元。同时拟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临 2021-003 号公告)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陶涛、贾暾、张司飞、杨小俊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
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
     2、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3、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支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酬及续聘 2020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
    公司聘请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
该所 2020 年对公司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工作量,参考市场价格水平,拟支付其 2020
年度内控审计费 22 万元。同时拟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
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临 2021-003 号公告)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业务特点及经营状况,为加强关联交易规范运作,提高决策管理效率,公司对
2021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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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临 2021-004 号公告)
    1、与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2021 年预计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16,690
 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19,022
                          合   计                                           35,712
    (关联董事黄思、周强、曹明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类别          2021 年预计金额(万元)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        与关联人共同对外投资                         25,000
         公司                向关联人提供商品和相应服务                        400
                          合   计                                           25,400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陶涛、贾暾、张司飞、杨小俊就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
     2、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
     3、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制订《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规范,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上市公司分红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独立
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
程》、《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年报报告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特制订《定期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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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上述第二、三、四、五、七、九、十四、十五、十六项议案及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中“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拟定
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31 日临 2021-006 号公告)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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