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能源: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承诺函2018-07-26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承诺函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美都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次交易出具
了《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预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核查意见”),现就相关事宜承诺如
下: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
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
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意
见的重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
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