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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都能源:关于近三年主要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2020-01-22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06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近三年主要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为打造上市公司能源板块的产业化,增强上市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及盈利能力,
上市公司自 2016 年以来接连收购了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
朗能动力”)、浙江美都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锂电”)、山东瑞
福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瑞福”)等新能源板块公司及杭州鑫合汇互联
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合汇”)。自 2018 年以来,受整体宏观环境
及资本市场不佳以及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的变化,加之新能源、互联网金融行业法
规政策的调整,导致上述转型并购的标的公司并未达到上市公司的预期。2019
年,上市公司确定了“转型+瘦身”的战略规划,陆续剥离了部分亏损企业及非
主业资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近三年
主要对外投资目前基本情况如下:


    一、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根据 2018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发布的《美都能源关于控股企业签署<关于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如德朗能动力在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内,
累积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总数(即 38,100 万元),则上市公司有权立即向原股东
发出要求其回购甲方所持目标公司全部股权,原股东应保证在收到上市公司回售
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回购上市公司持有的德朗能动力的全部股权 (详见公告编
号:2018-098) 。


    截止目前,2019 年 12 月 12 日上市公司收到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要
求回购其持有的德朗能动力股权的函,上市公司正积极组织开展德朗能动力
2019 年度审计工作,待业绩专项报告出具后,公司将及时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
开展回售前述股权的相关工作。


    二、杭州鑫合汇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发布《美都能源关于杭州鑫合汇互联网金融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公告》、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发布《美都能源关于 2018 年度业绩补偿款的进展公告》,自 2019
年 4 月 7 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鑫合汇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后,鑫合
汇年度业绩完成情况专项报告已无法正常出具,业绩补偿亦无法正常计算。经公
司财务部门会同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核算,鑫合汇业绩承诺方需补偿
2018 年度业绩补偿款为 14,929 万元。
    截止目前,公司已委托律师并向相关所辖法院提请诉讼,要求鑫合汇业绩承
诺方进行补偿义务,但因业绩补偿人员目前仍处于司法拘留状态,其涉嫌的案件
已移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导致公司对于业绩承诺方要求补偿事
宜无法进入实质性司法诉讼阶段。后续,公司将时刻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披露相
关情况。


    三、浙江美都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10 号,公司公告《美都能源关于 2018 年度业绩补偿款的进展
公告》(编号:2019-068 号),公司自 2018 年度审计完成后,积极与海创业绩对
赌方相关人员通过电话、函、面谈等方式进行沟通和协商,公司也已于 2019 年
6 月底委派律师发送律师函督促海创锂电业绩对赌方尽快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2019 年 10 月 17 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其中针对“承诺海创锂电业绩补偿、增资款”等事项,对公司董事长、时任董事
会秘书进行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因上市公司增资款及融资未到位,导
致上市公司与海创锂电业绩对赌方、股东新时代集团浙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产
生纠纷、诉讼。
    截止目前,(1)上市公司按照原《增资入股协议书》(详见公告编号:2017-047
号)的约定及法院的判决,对海创锂电购买新时代集团浙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资产事宜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向新时代集团浙江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承担 2000
万元违约金;(2)对于 2018 年度业绩补偿款履行事项,上市公司将立即启动对
海创锂电业绩对赌方的司法程序,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四、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 2019 年 3 月 21 日披露的公告(编号:2019-012 号),上市公司拟
终止收购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福锂业”)股权,并约定由交易
对方分 8 笔向上市公司支付 50.23%的股权回购款。根据协议约定,截止目前公
司除第五笔款项尚未收到外其他款项均按协议已收回。针对第五笔款项,公司已
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前和到期日向对方发送催告函,后续公司将针对该笔
款项的付款情况及与对方的协调情况,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9 年 6 月 5 号,公司在回复交易所问询公告(编号:2019-057 号)中,
对公司与合肥顺安事项进行了详细披露:“公司正在与合肥顺安积极协商原收购
协议履行事项,包括采取继续支付剩余款项、股份回购或者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等
方式。目前尚未形成具体的安排。若达成相关协议,公司存在无法全部收回前期
已支付股权转让款及支付一定违约金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止目前,公司与合肥顺安仍未就上述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后续若达成相关协议,
公司将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制度及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稳步推进上述事项的解
决,同时,也将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水平,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回馈中
小投资者。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