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能源: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2020-04-29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0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都能源”)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债务逾期
及账户冻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414 号),具体内容如下: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前期公告,公司及其美国重要子公司债务均出现逾期,但未及时履
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多个银行资金账户被冻结,可能面临诉讼等风
险。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现就有关事项明确要求如下。
一、请公司全面梳理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债务及逾期(包含预计到期未
能偿付债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形成及到期时间、负债原因、债务金额、
担保或偿付安排、债务偿付及追索情况、资金用途及实际使用人,是否履行相应
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请公司说明上述资金账户被冻结的具体原因及最新进展情况,说明是否
存在诉讼、仲裁等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三、结合上述债务逾期、账户冻结情况,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公司为其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请律师和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
上市公司债务逾期及银行账户冻结事项是对上市公司股价及投资者预期产
生影响的重大事项。请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
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事项,尽快核实相关信息,于 2020 年 5 月 8 日前书面
回复我部,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各方对《监管工作函》所涉及
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