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11-29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 2014-044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 2014 年 11 月 28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
议于当日 14:00 在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的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82,172,626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5.1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62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691,15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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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如成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序 同意比 反对比 弃权比 是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反对票数 弃权票数
号 例 例 例 通过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
子公司雅戈尔服装
1 781,057,981 99.8575% 1,077,545 0.1378% 37,100 0.0047% 是
控股有限公司的议
案
注:该议案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陈农律师、刘燕妮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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