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雅戈尔: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3-24  

						证券代码:600177              证券简称:雅戈尔        公告编号:2015-015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3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89,574,49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5.46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李如成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吴幼光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 2014 年度出售金融资产情况进行确认
   并对 2015 年度金融资产结构调整进行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788,727,854      99.89     846,616          0.11        25          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项议案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农、刘燕妮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
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
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