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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雅戈尔:房地产业务自查报告2015-04-30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业务自查报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证监会
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2015 年 1 月 16 日
发布,以下简称“《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
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 号,以下简称“国
发[2010]10 号文”)、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
号,以下简称“国办发[2013]17 号文”)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
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专项自查,现将本次自查的情况报告
如下:

一、自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自查的范围为公司及下属房地产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自查内容为上述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
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是否因该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
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公司在建、拟建及已完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共计 21
个,其中在建项目 6 个、拟建项目 3 个、已完工项目 12 个,具体项目列表如下:
                                                        项目位置     土地面积
 序号      项目名称         开发单位       开发状态
                                                                       (m2)

                        苏州雅戈尔北城置
  1      苏州紫玉花园                        在建     苏州市相城区    62,650.00
                        业有限公司

                        苏州雅戈尔置业有
  2      太阳城项目                          在建     苏州工业园区   526,056.84
                        限公司

         明洲水乡邻里   宁波雅戈尔新城置              宁波市东部新
  3                                          在建                     95,056.00
         项目           业有限公司                    城核心区

                                       1
                                                            项目位置   土地面积
序号     项目名称            开发单位       开发状态
                                                                         (m2)

                      雅戈尔置业控股有                 宁波市鄞州区
 4     都市南山                               在建                      38,555.00
                      限公司                           姜山镇

                      宁波东吴置业有限                 宁波市鄞州区
 5     新东城                                 在建                      61,177.00
                      公司                             东吴镇

                      宁波雅戈尔高新置                 宁波高新区研
 6     东海府                                 在建                     105,858.00
                      业投资有限公司                   发园区

                      宁波雅戈尔达蓬山
                                                       慈溪市三北镇
 7     老鹰山地块     旅游投资开发有限        拟建                      55,478.00
                                                       东渡村
                      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
                      雅戈尔置业控股有
 8     中基地块                               拟建     石碶街道塘西        68,997
                      限公司
                                                       村

                      嵊州雅戈尔盛泰置                 嵊州市经济开
 9     嵊州盛泰项目                           拟建                      53,749.00
                      业有限公司                       发区

                      苏州雅戈尔置业有
10     未来城五期                            已完工    苏州工业园区    157,570.00
                      限公司

                      上海雅戈尔置业有
11     长风 8 号                             已完工    上海市普陀区     52,903.00
                      限公司

                      杭州雅戈尔置业有
12     御西湖                                已完工    杭州市西湖区     36,131.00
                      限公司

                      杭州雅戈尔置业有
13     西溪晴雪                              已完工    杭州市西湖区     55,225.00
                      限公司

                      宁波雅戈尔姚江置
14     苏园                                  已完工    宁波市江北区     28,786.00
                      业有限公司

                      宁波雅戈尔新城置
15     宁波紫玉花园                          已完工    宁波市江东区     40,766.00
                      业有限公司

16     香湖丹堤二期   宁波雅戈尔达蓬山       已完工    慈溪市三北镇    169,143.00


                                        2
                                                           项目位置     土地面积
 序号        项目名称          开发单位       开发状态
                                                                          (m2)

                        旅游投资开发有限                 施公山村

                        公司

                        雅戈尔置业控股有                 宁波市鄞州区
 17     御玺园                                 已完工                    59,047.00
                        限公司                           新城区

                        宁波雅戈尔北城置
 18     新海景花园                             已完工    宁波市江北区    53,420.00
                        业有限公司

                        宁波雅戈尔北城置
 19     长岛花园                               已完工    宁波市江北区   176,005.00
                        业有限公司

                        宁波雅戈尔钱湖投                 宁波市东钱湖
 20     比华利二期                             已完工                   333,333.00
                        资开发有限公司                   镇高钱村

        清枫华景园一    绍兴华清投资有限
 21                                            已完工    绍兴市柯桥区   200,480.00
        期              公司




二、自查过程
(一)关于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的自查情况
      1. 自查依据及自查内容
      (1)国务院于 2008 年 1 月 3 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
知》(以下简称“国发[2008]3 号文”)第(六)条“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规
定:“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也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
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
土地价款的 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
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
      (2)2012 年 6 月 1 日,国土资源部修订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1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以下简称“《闲置办法》”),《闲置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
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
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
                                          3
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
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
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闲置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外,闲置土地按照
下列方式处理:(一)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
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
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
生产成本;(二)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
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
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3)《监管政策》规定:“对于是否存在土地闲置等问题认定,以国土资源
部门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为准”。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次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闲置土地情形自查的主
要内容为:
    (1)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建项目中是否存在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情形;
    (2)公司及下属公司在建项目中是否存在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
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
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情形。


    2. 自查的具体情况
    (1)对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
    经自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均不存在已动工开发但开发
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
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情形,不存在闲置土地的情形。
    (2)对拟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
    经自查,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如下拟建项目存在超过土地出让合同

                                   4
约定开工时间满一年未开工的情形,但截至本自查报告出具之日,该等项目已经
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文件确认,可延期开工,不存在闲置土地的情形,具体情况
如下:
    ①慈溪市老鹰山地块
    老鹰山地块位于慈溪市三北镇东渡村,慈溪市国土资源局龙山分局于 2015
年 4 月 1 日出具《关于老鹰山地块项目开发建设的情况说明》,该说明载明:“你
司(宁波雅戈尔达蓬山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取得上述土地(三北镇东渡村
19#A、19#C 地块)后即组织开展前期工作,鉴于该地块周边进场道路原因,截
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该地块暂不具备开发条件,可延期开工”。
    ②宁波市鄞州区中基地块
    中基地块位于宁波市鄞州区,2015 年 4 月 1 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
局出具《关于中基地块项目开发建设的情况说明》,该说明载明:“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D 地块拆迁尚未完成,根据规划要求,中基地块须统一规划,统一
设计,同时开发,同时竣工交付。因此中基地块尚不具备开发条件,可延期开工”。
    经自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拟建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
在闲置土地的情形。
    (3)此外,根据《监管政策》关于“对于是否存在土地闲置等问题认定,以
国土资源部门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为准”、“对于是否存在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
为的认定,原则应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为准”的规定,公司
进行了全面自查并查询了国土资源部门的相关网站。
    经自查,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公司未曾收到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出的
《闲置土地认定书》,不存在因为土地闲置而被征收土地闲置费或土地被收回的
情形。


    3. 自查结论
    经自查,公司及下属公司报告期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闲置土地的情
形,符合国发[2008]3 号文、《闲置办法》、国发[2010]10 号文及国办发[2013]17
号文的有关规定。



                                    5
(二)关于是否存在炒地行为的自查情况
    1. 自查依据及自查内容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按土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
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
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
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国发[2010]10 号文规定:“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对存在土
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
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国办发[2013]17 号文:“对存在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
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大查处力度”。
    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1 年 1 月 26 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
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办发[2011]1 号文”)规定:“要
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 25%以上的
(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2. 自查的具体情况
    经自查,除下述“清枫华景园”项目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或项目公司股权的情况。
    绍兴华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华清”)为公司报告期内开发的房地
产项目“清枫华景园”的开发主体。2012 年 9 月 27 日,雅戈尔置业控股有限公司
(系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雅戈尔置业”)与北京华清、启迪置业
公司、绍兴华清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雅戈尔置业持有的绍兴华清的全部
股权转让给启迪置业公司。截至上述股权转让完成时,“清枫华景园”项目的开发
建设投资已达 25%以上(不含土地价款)。
    因此,该股权转让合法、有效,不构成炒地情形。

                                     6
    3. 自查结论
    经自查,公司及下属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炒地行为,
也不存在违反《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三)关于是否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行为的自查情况
    1. 自查依据及自查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
知》(建房[2010]53 号,以下简称“建房[2010]53 号文”)第一条规定:“取得预售
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 10 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
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对已经取得预售许
可,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以及
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
紧张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
号,以下简称“国办发[2010]4 号文”)第七条规定:“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
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
对外销售”。
    国发[2010]10 号文第(九)条规定:“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
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
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国办发[2013]17 号文第五条规定:“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继续严格
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对外销售”、“加强
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及时记录、公布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次对报告期内的商品住房项目是否存在捂盘惜售、
哄抬房价行为自查的主要内容为:
    公司及下属公司报告期内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具备销售条件的商
品住房项目,是否均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 10 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
套房屋价格,是否存在违反上述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行为。

                                     7
    公司及下属公司报告期内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许可证具备销售条件的商
品住房项目,是否严格执行了商品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并明码标价对
外销售,是否存在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方
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
    公司及下属公司报告期内是否曾因商品住房项目涉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
行为受到有关住建部门、物价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2. 自查的具体情况
    公司对报告期内的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销售情况进行自查,查询了上述核查范
围内的各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在地主管部门网站,查阅了上述房地产开发公司《销
售管理规范》等制度以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房屋认购意向书/单、商
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方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销售文件,与项目公司销
售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核实。
    经自查:
    (1)公司及下属公司报告期内列入核查范围的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均系在取
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后 10 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不
存在上述建房[2010]53 号文规定的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符合建房[2010]53
号文、国办发[2010]4 号文、国发[2010]10 号文关于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的规定;
    (2)公司及下属公司在报告期内列入核查范围的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均严格
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存在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
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符合建房[2010]53 号
文、国发[2010]10 号文及国办发[2013]17 号文关于一房一价的规定。
    经自查,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房地产业务在报告期内不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
价的行为。


    3. 自查结论
    经自查,公司及下属公司报告期内的房地产业务不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
等违法违规行为,符合建房[2010]53 号文、国办发[2010]4 号文、国发[2010]10
号文以及国发[2013]17 号文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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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是否存在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
    经自查及查询相关土地主管部门及住房建设主管部门的网站,公司及下属公
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因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
(立案)调查的情形。



三、自查总体结论
    基于上述自查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报告期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存在闲置
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因该
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如成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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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鉴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戈尔”或“公司”)拟于 2015 年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需,公司对其在报告期内的房地产
开发项目是否存在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
是否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并出具了《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自查报告》。宁波雅戈尔控
股有限公司作为雅戈尔的控股股东,现承诺如下:
   如雅戈尔因存在报告期内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
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情况,并因此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人: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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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控制人李如成先生
                  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鉴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戈尔”或“公司”)拟于 2015 年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需,公司对其在报告期内的房地产
开发项目是否存在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
是否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并出具了《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自查报告》。李如成先生作
为雅戈尔的控股股东,现承诺如下:
   如雅戈尔因存在报告期内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
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情况,并因此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人:李如成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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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鉴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戈尔”或“公司”)拟于 2015 年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需,公司对其在报告期内的房地产
开发项目是否存在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
是否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况进行了自
查,并出具了《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自查报告》。我们作为雅戈
尔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承诺如下:
   如雅戈尔因存在报告期内未披露的土地闲置、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
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情况,并因此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董事:李如成、李如刚、钱平、李寒穷、许奇刚、包季鸣、李柯玲、邱妘


公司监事:李如祥、王梦玮、刘建艇、杨珂、徐鹏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幼光、刘新宇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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