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大额存单方式存放的公告2016-05-03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 2016-037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大额存单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雅戈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9 号)核准,公司本
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1,564,986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88.88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
49,999,999.88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576,848.0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48,423,140.9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2601 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2016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宁波石碶支行、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
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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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方式存放。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司与中国农
业银行宁波石碶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董事会本日披露的临 2016-036《关
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截至 2016 年 4 月 28 日,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募集资金余额
1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石碶支行 39-416001040011427 1,494,240,800.00
2 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393570711299 349,858,900.00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营
3 3901020029000121132 300,205,189.00
业部
合计 2,144,304,889.00
三、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大额存单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将中国农业银行宁波石碶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银
行帐号为:39-416001040011427)内的 148,000.00 万元转为大额存单存放,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
存单号 存入时间 存入金额 存期 利率 起息日 到期日
39416051100000117 2016-04-29 50,000.00 一年 2.10% 2016-04-29 2017-04-29
39416051900000118 2016-04-29 49,000.00 一年 2.10% 2016-04-29 2017-04-29
39416051500000120 2016-04-29 30,000.00 六个月 1.82% 2016-04-29 2016-10-29
39416051700000119 2016-04-29 19,000.00 六个月 1.82% 2016-04-29 2016-1029
四、上述以大额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 公司将 148,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以大额存单方式存放时,已通知保荐机
构。
上述存单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将资金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
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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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不得对上述存单设定质押。
3、公司不得从上述大额存单账户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本存单对应的募
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必须将上述大额存单
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4、本大额存单不可转让。
5、公司将在部分募集资金续存为大额存单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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