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雅戈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6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在报告期内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
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现由我代表审计委员会成员,将 2021 年度工作情况
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吕长江先生、宋向前先生及董事胡
纲高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召集人由会计学教授吕长江先生担任,符合“审计委员
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并由 3 名或以上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委员
应当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召集人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
业经验”等规范要求。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会计、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工作
职责。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成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
1、2021 年 4 月 22 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形成如
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
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度报酬的议案》,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案》,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2、2021 年 4 月 29 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1 年 8 月 27 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1 年 10 月 29 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1 年 12 月 29 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并形成如
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雅戈尔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计划》;
(2)审议通过了《雅戈尔 2021 年度审计计划》。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在年报审计中的履职工作
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第一次见面沟通后,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署了同意将
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提交给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阅意见。
2021 年 3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根据第一次沟通确定的审计计划安排,发函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以保证公司年报审计进展和质
量。
2021 年 4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第二次见面会,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重点沟通了重大审计调整事项和关键审计事项,建议会计师事
务所进一步完善审计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1 年 4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五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
务所从事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的执业能力、诚信状况和 2020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评
估,认可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认为立信对公司资产
状况、经营成果所作的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建议董事会确
定立信 2020 年度报酬为 195 万元,并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上年度
审计工作总结以及下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建议内审机构以基础合规性检查为主线,
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重点业务领域专项检查,双管齐下夯实内控基础管理,防范
企业经营管理风险。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
大问题。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实时关注财务数据的变动情况,就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内
容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及内审部门进行了多次有效的沟通。通过核查,我们
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均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
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
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五)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继续督促公司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的执行力度,确保内控有效
性,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经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立信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起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内部控制制度
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做好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在审计正式进场前,协调组织
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会议,就年审重点关注事项进
行沟通,也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监管形势变化的意见,以及年度审计计划
的安排,提高了审计效率,保证了审计计划的顺利推进。
(七)关联交易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参加董事会、电话咨询、查阅公开资料等多种方式关注
公司业务发展,重点关注了公司在宁波银行开展存贷款及理财业务的关联交易事
项。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公允,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审计委员会较好地完成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022 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职,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
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吕长江 宋向前 胡纲高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