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之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彩泓电子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向彩泓电子委派了董事、监事、财务人 员,能够对彩泓电子的经营风险及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2、为保证资金安全,风尚伍伍零将其持有的彩泓电子 51%股权作为抵押物 质押给雅戈尔投资。 3、雅戈尔投资以自有资金向彩泓电子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 经营运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独立董事:杨百寅、吕长江、宋向前 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