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雅戈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9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在报告期内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对 2022 年公司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审查,认真履行审计委员
会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现将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吕长江先生、宋向前先
生及董事胡纲高先生 3 名成员组成,召集人由会计学教授吕长江先生
担任,符合“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 3 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
“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
会计专业人士”等规范要求。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会计、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
够胜任工作职责。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成员均亲自出席会
议。
1、2022 年 4 月 22 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审
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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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1 年度审计工
作的总结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报酬的议
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关联银行业务额度的议
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2 年 4 月 29 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2 年 8 月 29 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22 年 10 月 28 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在年报审计中的履职工作
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第一次见面沟通后,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
署了同意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提交给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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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2022 年 3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根据第一次沟通确定的审计计划
安排,发函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以保证
公司年报审计进展和质量。
2022 年 4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第二
次见面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重点沟通了重大审计调整事项和关键审
计事项,建议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完善审计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2 年 4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五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对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执业能力、诚
信状况和 2021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评估,认可立信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认为立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其作为
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所出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整体情况,建议董事会确定立信 2021 年度报酬为 195 万元,并
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了
公司上年度审计工作总结以及下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
行性,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内部审计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
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
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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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
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就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及内容与公司管理层、
财务部门、内审部门进行了多次有效的沟通。通过核查,我们认为公
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均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不
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亦不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
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五)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继续督促公司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的执行力度,确
保内控有效性,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经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立信出具的《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起规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
系,能够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为做好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在审计正式进场前,
协调组织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会议,就
年审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积极协调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提高了审计效率,保证了审计计划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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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联交易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审阅了必要的文件资料,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重点关注了公司在宁波银行开展存
贷款及理财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满
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
用,切实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3 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
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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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吕长江 宋向前 胡纲高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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