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瑞茂通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8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0 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0 年度,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
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行和健康
发展。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名称 表决情况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第七届监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上述议案
2020 年 4
事会第十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 获全票表
月 10 日
一次会议 项的议案 决通过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七届监 上述议案
2020 年 4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事会第十 获全票表
月 29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
二次会议 决通过
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
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的议案
第七届监 上述议案
2020 年 5 关于拟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
事会第十 获全票表
月6日 保的议案
三次会议 决通过
第七届监 关于追加 2020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 上述议案
2020 年 6
事会第十 对象的议案 获全票表
月2日
四次会议 关于修订《瑞茂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决通过
第七届监 上述议案
2020 年 8 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事会第十 获全票表
月 28 日 的议案
五次会议 决通过
第七届监 2020 年 9 上述议案
事会第十 月 29 日 关于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获全票表
六次会议 决通过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第七届监 的议案 上述议案
2020 年 10
事会第十 关于拟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 获全票表
月 30 日
七次会议 保的议案 决通过
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第七届监 2020 年 11 上述议案
关于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事会第十 月 16 日 获全票表
东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八次会议 决通过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分红
第七届监 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
2020 年 12
事会第十 关于再次追加 2020 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 获全票表
月 21 日
九次会议 担保对象的议案 决通过
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法经营,不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股东大会、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有关决议的内容
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职务,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行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 2020 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主动
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通过查阅审计报告、例行询问等方式掌握
相关资料和信息。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职,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并对 2020 年度的
财务报表进行了账务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整,相关制度健全,财务状况
良好,资产质量可靠,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19 年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对公司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进行了审批。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其中涉及关联交易的投资事项符合
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投资符合企业发展战略,为公司培养新的
经济增长点。
5、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报告期内相关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
况等事项,未发现报告编制过程中有违反保密等相关规定之行为。
四、2021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行
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运
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作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
充分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1 年监事会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开展:
1、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
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
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与内部
审计、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进一步提高监督时效,增强监督的灵敏性;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并
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2、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跟踪各级监管部门的
新政策和监管要求,加强监事会成员的学习和培训,提升监事的业务水平以及履
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的职能。
3、加强与监管部门的联系,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
本项报告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