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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茂通:瑞茂通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7-02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 2022-061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或“瑞茂通”)联营企业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山东环晟”),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山东环晟提供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6,9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山
          东环晟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是否涉及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已审议的预测担    本次担保金     已提供担保余
   担保人      被担保人名称
                               保额度(万元)    额(万元)     额(万元)


瑞茂通供应链   山东环晟供应
                                   47,700          26,900            0
管理股份有限   链管理有限公
   公司               司
    注:“已提供担保余额”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的联营企业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环晟”)与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以下简称“烟台银行威海分行”)开展业务,
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烟台银行威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协议编号为烟银(20221102010100114)号。瑞茂通及其旗下全资子公司持有山
东环晟 49%的股权,威海市环翠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环翠
发展投资”)持有山东环晟 51%的股权,瑞茂通和威海环翠发展投资共同为山东
环晟提供不超过 22,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联营企业山东环晟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以下简称“日
照银行威海分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日照银行威
海分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协议编号为 2022 年日银威海高保字第
0623008 号,瑞茂通按照持股比例为山东环晟提供不超过 4,900 万元人民币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威海环翠发展投资按照持股比例为山东环晟提供不超过 5,1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述担保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MA3R0P988H

    成立时间:2019 年 11 月 18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嵩山街道嵩山路 106-2 号 206

    法定代表人:魏靖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
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洗选;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炼焦;石油制
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棉花收购;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合
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纸浆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纸
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讯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矿石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
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
器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
售;润滑油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废旧沥青再生
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
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农产品的生产、销
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农副
产品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水产品批发;林业产品销售;粮油仓储服
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金银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食品生产;
粮食收购;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
食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被 担 保 人 最 近 一 年 ( 2021 年 度 ) 的 财 务 数 据 如 下 : 资 产 总 额 为
1,322,437,969.39 元;负债总额为 758,031,498.17 元;净资产为 564,406,471.22
元;营业收入为 3,436,336,080.31 元;净利润为 24,244,837.42 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2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1,197,039,864.17 元;负债总额为 625,490,356.80 元;净资产为 571,549,507.37
元;营业收入为 939,008,090.20 元;净利润为 7,142,736.15 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山东环晟为瑞茂通的联营企业。瑞茂通持有山东环晟 25%的
股权;瑞茂通旗下全资子公司 CENTURY COMMODITIES SOLUTION PTE. LTD.持有
山东环晟 24%的股权;威海环翠发展投资持有山东环晟 51%的股权。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山东环晟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保证人”)

    被担保人: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担保金额:22,0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保证人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
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及上述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各项费用按照中国税收法规规定的各项税费,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
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根据各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开立银行承
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计算。

    2、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中最后到期的主合同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3、任一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为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项下各期债务的
保证期间分别计算,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
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该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
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4、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宣布任一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
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二)《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担保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 “乙方”)

    被担保人:山东环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称“债务人”)

    债权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以下或称“甲方”)

    担保金额:4,900 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

    一、本保证的担保范围为:

    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仟玖佰万元整的本金余额:
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
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
律师费等)。

    二、如果乙方根据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的,按乙方清偿的本金金额对其担保
的本金的最高额进行相应扣减。
    三、甲方因主合同项下贷款所发生的垫款、利息、费用及其他相应债权的实
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项下借款额度有效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
且相应金额不受本金最高额的限制。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借款额
度有效期届满日的限制。

    四、若乙方所担保的债权为外币的,在乙方所担保的债权确定之日,按照甲
方公布的外汇中间价,将不同币种债权折算成人民币。

   担保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履
行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项下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批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
定提前收回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或解除主合
同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山东环晟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山东
环晟申请融资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
会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针对上述担保事
项认为:本次公司担保预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以及 2022 年度公司的战略
部署,有利于增强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融资能力,确保其良性稳定发展,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各被担保对象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
可控。此次担保预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一致认为本次预计对
外担保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
且被担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该
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测的议
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103,381.60 万
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1.19%。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688,352 万元,以上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56%。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
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