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 2018-061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
债券简称:16 格地 01、18 格地 01、18 格地 02、18 格地 03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
公司《章程》有关股份购回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为维护公司
价值及股东权益,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可以购回公
司的股票。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 原文 修订后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本章程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本章程
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 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
准后,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 准后,可以购回本公司的股票: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1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并。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 股权激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股票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份的,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收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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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
年内转让给职工。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
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
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进行。
第一百九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九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
3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 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立和解散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
司经营事宜; 第(三)、(五)、(六)项情形收购公司股
(九)批准董事会权限之内的关联交易 份的事项;
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司经营事宜;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十)批准董事会权限之内的关联交易
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事项;
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十一)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置;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十三)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六)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 (十四)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查总裁的工作; (十五)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七)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 (十六)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七)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
查总裁的工作;
(十八)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
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第(八)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