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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力地产: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1-06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 2021-001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 格地 01、18 格地 01、18 格地 02、18 格地 03、19 格地 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 月 4 日、2021 年 1 月 5 日连
       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截至目前,除在指定
       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近期公司董事长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可能存在被暂停或终止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 月 4 日、2021 年 1 月 5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
况说明如下:
    1、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和向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珠海市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问询,截至目前,除以下已披露事项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1)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董事长鲁君四先生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调
查通知书》(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公告)。
    在立案调查期间,鲁君四先生可以正常履职,公司董事会亦可以正常运作,
该事项目前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正
常。公司董事长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可能
存在被暂停或终止的风险。
    (2)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组”),公司本次重组的相
关进展情况如下:
    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3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
组相关的议案。同时公司计划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发布《关于取消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
告》(临 2020-099),因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完善,故公司取消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对本次重组出具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
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462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0 年 6 月 20 日、2020 年 7 月 18 日、2020 年 8 月 15 日、2020 年 9 月 12
日、2020 年 10 月 10 日、2020 年 12 月 17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分别披露
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70、临 2020-076、临 2020-079、
临 2020-085、临 2020-089、临 2020-102、临 2020-105)。
    3、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
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4、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 月 4 日、2021 年 1 月 5 日连
续 3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2、公司正在进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本次重组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近期
公司董事长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本次重组可能存在被暂停或终止的风险。提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
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