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 2021-016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 格地 01、18 格地 01、18 格地 02、18 格地 03、19 格地 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16]244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了 442,477,876 股人民币普通股, 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 托管相关事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99.28 元,扣除人 民 币 60,592,477.87 元 发 行 费 用 后 ,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939,407,521.41 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 同验字(2016)第 110ZC0498 号)。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 227,400.23 万元(其中以 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89,972.67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万元。 (2)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09.59 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2.85 万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 227,809.83 万元(其中以 募集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89,972.67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65,000.00 万元。募集 资金余额为 403.39 万元。 在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2002020329100297345 0.12 海拱北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809880100001403 56.88 海分行 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80020000008843513 6.46 司横琴支行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 809880100001449 339.93 海分行 合 计 403.3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于2013年4月23日修订并实施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 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 构新时代证券于 2016 年 8 月 4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 行、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广 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目前, 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有关规定。 三、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 置换款项计人民币 617,710,125.64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格力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6]40040030 号)。2016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617,710,125.64 元置换 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新时代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 核查意见。 2016 年 8 月 12 日,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置 换工作。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新时代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 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通知了保荐机 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5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新时代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已通知了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5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新时代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均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和《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格力地产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年度 编制单位: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3,940.7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9.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7,809.8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 项目 截至期末累 达到 可行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计 是否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预定 性是 承诺投资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承诺投入 投入金额与 本年度实 达到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可使 否发 项目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金额 承诺投入金 现的效益 预计 (2) (4)=(2)/(1) 用状 生重 变更) (1) 额的差额 效益 态日 大变 (3)=(2)-(1) 期 化 香洲港区综合 否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409.59 33,134.38 -66,865.62 33.13 - - - 是 整治工程 2018 珠海洪湾中心 否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0.00 78,164.63 -1,835.37 97.71 年 12 - - 否 渔港工程 月 2018 珠海格力海岸 否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0.00 26,538.14 -3,461.86 88.46 年7 - - 否 游艇会工程 月 归还银行贷款 否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0.00 89,972.67 -27.33 99.97 - - - 否 合计 -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409.59 227,809.83 -72,190.17 75.94 - - - - 香洲渔港搬迁后,港池周边环境及水质有了明显改善,为将香洲渔港进一步打造成集旅游、文化、城市休 闲配套等功能为一体的国际一流港口,尽快开展对香洲鱼港的全面提升及周边区域的环境整治,根据政府 最新规划和要求,同时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并移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的后续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建设工作移交珠海市香洲正方控股有限公司负责;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 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香洲港区综合整治工程终止实施及移交后的回收资金(以实际拨付金额为准) 和剩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日为准)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拟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因上述项目由市财政局按规定进行清算,待公司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并完成清算工作后,即本次终止实施并 移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回收金额明确后,公司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珠海格力海岸游艇会工程和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工程已结项。对于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工程,公司在承接建设 项目时意在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进行自主开发,并在政府的许可下进行经营并由此获取收益;2018 年度以 前,因珠海市政府未与公司签订相关项目开发协议,洪湾渔港项目公共部分按照企业投资模式立项进行建 已结项项目情况 设,实际投资有关回收及收益实现方式尚未明确,公司将相关工程投资支出列入在建工程核算。根据珠海 市政府(2018)193 号工作会议纪要精神,2018 年度开始部分工程陆续竣工验收并完成移交,由横琴新区 管委会和珠海市财政局按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的金额进行付款。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见“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2016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617,710,125.64 元置换前期 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 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 亿元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新时代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8 日将上 述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5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新时代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将上述资金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5 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新时代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工 程”和“珠海格力海岸游艇会工程”进行结项,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为 3,108.61 万元。 形成原因: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 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 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募集资 金在存放过程中也产生部分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