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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力地产:关于变更第三、四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 2021-022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 格地 01、18 格地 01、18 格地 02、18 格地 03、19 格地 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第三、四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前回购用途:公司第三、四次回购股份的回购用途均为用于转
          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本次变更后回购用途:公司第三、四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予以注销并相
          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第三、四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及实施情况

    1、第三次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三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第三
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用途为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券。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三次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2019 年 6 月 12 日,

                                      1
公司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42,238,900 股,使用资金总额
23,305.73 万元。
      2、第四次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四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第四
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
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用途为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券。
      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四次回购股份首次实施回购。2020 年 6 月 12 日,
公司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74,165,634 股,使用资金总额
36,549.73 万元。
       二、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对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
具体如下:
     方案期次                 变更前                       变更后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转
第三次回购股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
                  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份方案                                          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票的公司债券。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转
第四次回购股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
                  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份方案                                          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第三次和第四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
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
明


                                       2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 116,404,534 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
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5.65%。公司认为本次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
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
件。
       五、变更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事项经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通知债权人。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
份用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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