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 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邵红旗先生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和公司《章程》 第 242 条所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现象;经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 求,且邵红旗先生同意担任所聘职务。 独立董事 :袁彬、方军雄、赵杨 2021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