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关于控股股东拟对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追加担保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2018-12-29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 2018-102
关于控股股东拟对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追加担保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担保及
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接到控股股东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兖矿集团”)通知, 截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
(以下简称“17 兖 02EB”、“本期债券”)标的股票兖州煤业(600188)以前一
日收盘价计算的担保股票市值已连续 10 个交易日低于本期债券尚未偿付的票面
余额及应付利息之和的 100%。根据《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
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约定:“在连续 10 个交易日按标的股票前一日
收盘价计算的担保股票市值低于本期债券尚未偿付的票面余额及应付利息之和
的 100%时,则公司将在 20 个交易日内追加标的股票和/或直接追加现金,追加
担保后的担保比例需达到 110%或以上。”兖矿集团将在 20 个交易日内以其持有
的 75,000,000 股兖州煤业(600188)股票为本期债券办理追加信托担保。本次追
加信托担保将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前办理完毕,届时用于本期债券的信托担保的
兖州煤业(600188)A 股股票将达到 346,507,272 股,“17 兖 02EB”的担保比例
将达到 121.16%(以兖州煤业(600188)A 股股票 2018 年 12 月 27 日收盘价计
算,担保物包含信托担保账户中的全部股票以及担保期间收到的现金分红等)。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1、兖矿集团与本期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信证券”)将签署《追加担保及信托合同》,将本次追加担保的本公司部分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
2、兖矿集团与中信证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
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担保及信托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担保及信托专户”),
账户名为“兖矿集团-中信证券-17 兖 02EB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3、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兖矿集团与中信证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办理初始数量标的股票的担保及信托
登记。根据上述情况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兖矿集团与中信证券将在 20 个
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追加担保股票
的担保及信托变更登记,兖矿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75,000,000 股 A 股股票自
其证券账户划入兖矿集团与中信证券开立的担保及信托专户。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兖矿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 A 股股票 2,267,169,423 股,
H 股股票 277,989,000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 51.81%。本次办理担保及
信托登记的股数为 75,000,000 股,占本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 1.53%。本次担保及
信托登记办理完毕后,兖矿集团已办理担保信托登记的本公司 A 股股票不超过
兖矿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