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兖州煤业: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2019-08-17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编号:临 2019-054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相关申请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2017 年 6 月 29 日及 2017 年 8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审议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批准公司向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4,700 万股(含 64,700 万股)A 股股票。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2583 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申请予以受理。




                                 1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 2018 年 3 月 1 日披露了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
知书>的公告》,申请延期报送反馈意见回复。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批准了《关于讨论审议调减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规模暨调整
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向中国证监会
报送了上述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召开 2018 年度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上述议案。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2017 年 4 月
28 日、2017 年 6 月 29 日、2017 年 8 月 25 日、2017 年 12 月 15
日、2017 年 12 月 27 日、2018 年 2 月 9 日、2018 年 4 月 24 日、
2018 年 6 月 29 日及 2018 年 8 月 24 日的相关公告,该等资料载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
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各项工作。鉴于资本市
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经与多方反复沟通,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

                                2
       三、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的授权,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是基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实际
情况,并综合考虑融资时机、公司经营需要等诸多因素做出的审慎决
策。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
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