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关于提高公司2020-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公告2020-10-24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66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高公司 2020-2024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拟提高 2020-2024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下,2020-2024 年
各会计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应占公司该年度扣除法定储备后净利
润的约百分之五十,且每股现金股利不低于人民币 0.5 元。
为提高股东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指引》(上证公字〔2013〕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拟提高公司 2020-2024 年
度现金分红比例(“本次提高现金分红比例”)。
一、现行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
应占公司该年度扣除法定储备后净利润的约百分之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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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2024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
为提高股东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公司着眼于企业的长远
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战略、股东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将公司 2020-2024 年
度现金分红比例确定为:公司在各会计年度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应占
公司该年度扣除法定储备后净利润的约百分之五十,且每股现金股利不
低于人民币 0.5 元。
三、本次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对公司的影响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和资本开支计划,本次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将不
会影响本公司的日常经营。
四、本次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
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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