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H股市场公告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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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僅供參考之用,並不構成在美國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出售證券的要約或購買證券的邀請。本公告所述
的 證 券 並 無 且 將 不 會 根 據 美 國 1933 年 證 券 法(「 美 國 證 券 法 」)或 美 國 任 何 州 或 其 他 司 法 權 區 的 任 何 證 券 法 登
記。除非獲豁免登記,並已符合美國任何州或其他司法權區的證券法,否則本公告所述的證券不得在美國境
內 或 向 美 籍 人 士 或 為 美 籍 人 士 利 益( 定 義 見 美 國 證 券 法 S 規 例 )直 接 或 間 接 出 售 、 要 約 出 售 、 轉 售 、 轉 讓 或 交
付。本公告所述的證券不會在美國進行公開發售或出售,或向美籍人士或為美籍人士利益或在任何其他司法
權區公開發售或出售。
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之通告
兗 煤國 際 資 源 開 發有 限 公 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於 2023 年 到 期 的 500,000,000 美 元 利 率 為 3.50 % 的 高 級 擔 保 債 券
(「 債 券 」)
( 債 券 代 碼 : 40453 )
由
兗州煤業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股 份 代 號 : 1171 )
提供無條件且不可撤銷的擔保
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牽頭經辦人及聯席賬簿管理人
德意志銀行 渣打銀行 招銀國際 海通國際
聯席牽頭經辦人及聯席賬簿管理人
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中國光大銀行香港分行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香港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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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日 期 為 2020 年 10 月 28 日 之 發 售 備 忘 錄 所 述 , 發 行 人 已 向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申 請 以
僅 向 專 業 投 資 者( 定 義 見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證 券 上 市 規 則 第 37 章 以 及 香 港 法 例 第 571
章 證 券 及 期 貨 條 例 )發 行 債 務 之 方 式 進 行 債 券 上 市 及 批 准 買 賣 。 預 期 債 券 上 市 及 買 賣 的 批
准 將 於 2020 年 11 月 5 日 生 效 。
香 港 , 2020 年 11 月 4 日
於本公告日期,兗煤國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的董事為吳向前先生、劉健先生、趙青春先生及靳慶彬先生。
於 本 公 告 日 期 , 兗 州 煤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的 董 事 為 李 希 勇 先 生 、 吳 向 前 先 生 、 劉 健 先 生 、 趙 青 春 先
生、賀敬先生及王若林先生,而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田會先生、朱利民先生、蔡昌先生及潘昭國先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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