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二一年二月五日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2 月 5 日上午 8:30 会议地点: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 298 号公司总部 召 集 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席: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希勇 会议议程: 一、 会议说明 二、 宣读议案 1. 关于确定 2021-2023 年度与控股股东持续性关联交易项目及上 限金额的议案; 2. 关于确定 2021-2023 年度兖煤澳洲与嘉能可集团持续性关联交 易项目及上限金额的议案; 3.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三、 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审议议案、填写投票卡、验票 四、 会议主席宣读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五、 签署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六、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 会议闭幕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 兖 州 煤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一 关于确定 2021-2023 年度与控股股东持续性 关联交易项目及上限金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地监管规则,上市公司每三年至少审批一次持续性 关联交易协议,并审批各类持续性关联交易此后三年的年度交易 上限金额。 经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兖矿集团”) 签署了七项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约定了兖州煤业(包括其附属 公司)与兖矿集团(包括其附属公司)2021-2023 年度持续性关联 交易项目,并通过了各持续关联交易项目所限定交易于 2021- 2023 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新持续性关联交易”),上述协议及 其未来三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需履行独立股东审批程序。现将有 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2018-2020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8-2020 年度兖州 煤业与兖矿集团执行十项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包括《材料物资 供应协议》《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保险金管理协议》《产品、材 料物资供应及设备租赁协议》《化工项目委托管理协议》《大宗商 品购销协议》《委托管理专项协议》《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兖 矿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协议》《金融服务协议》和《上海东江明 珠广场租赁协议》。 2018-2020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及实 3 际执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序 协议 年度交易 实际执行 年度交易 实际执行 年度交易 上半年实际 号 上限金额 金额 上限金额 金额 上限金额 执行金额 一 《材料物资供应协议》 300,000 296,747 300,000 275,204 300,000 104,750 接受控股股东 2,907,000 2,235,266 2,830,700 2,056,956 2,768,270 646,094 《劳务及服 劳务及服务 二 务互供协议》 向控股股东提 177,100 48,908 179,100 96,759 179,100 26,630 供专业化服务 三 《保险金管理协议》 1,379,400 900,552 1,517,340 961,616 1,669,080 357,237 《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设备 四 3,837,300 3,507,686 4,495,800 2,116,603 4,876,700 1,528,880 租赁协议》 控股股东就化 工项目提供委 5,500 4,603 5,500 2,713 5,500 0 《化工项目 托管理服务 五 委托管理 协议》 控股股东就化 工项目提供销 14,500 12,946 19,500 3,077 34,500 0 售代理服务 向控股股东采 4,500,000 160,656 4,700,000 561,565 5,140,000 439,751 《大宗商品 购大宗商品 六 购销协议》 向控股股东销 3,641,000 0 3,841,000 1,615,332 4,281,000 55,629 售大宗商品 七 《委托管理专项协议》 - - 7,300 7,300 7,300 0 《中垠融资 融资总额 - - - - 814,000 0 租赁有限公 司与兖矿集 八 团有限公司 利息及费用 - - - - 64,000 0 融资租赁 ① 协议》 综合授信 7,500,000 7,453,287 8,000,000 6,894,000 9,400,000 4,361,220 《金融服务 九 金融服务 协议》 3,900 1,670 4,000 852 4,000 631 手续费 《上海东江明珠广场 十 ② - - - - 0 0 租赁协议》 注: ①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2019 年 12 月 30 日中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 兖矿集团签署《融资租赁协议》,协议有效期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②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2020 年 2 月 7 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上海东 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兖矿集团附属公司上海兖矿信达酒店有限公司签署《上海东江明珠 广场租赁协议》。根据协议,2020 年 3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装修期,装修期间免收 租金。 二、新持续性关联交易分类情况及主要变化 4 (一)新持续性关联交易 2018-2020 年度兖州煤业与兖矿集团执行的十项持续性关联 交易协议中,除《金融服务协议》《上海东江明珠广场租赁协议》 以外的八项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均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到期。 根据经营发展的实际,参考证券交易所界定的分类标准,新 持续性关联交易项目共分为七类,签订了以下七项持续性关联交 易协议(“新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 1.《材料物资供应协议》 兖矿集团向兖州煤业供应甲醇,以及井下支护材料、矿用设 备配件、安全防护物资、信息化设备、油脂类材料、其他通用材 料等材料物资。 2.《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 兖矿集团向兖州煤业提供如下服务:房产管理服务、维修服 务、工程施工及管理服务、员工个人福利、离退人员费用、资产 租赁及服务、食堂运营服务、担保服务、安保服务(包括保安服 务及煤炭火车押运服务)及技术服务。 兖州煤业向兖矿集团提供运输服务、维修服务、培训服务、 信息化及通讯服务。 3.《保险金管理协议》 兖矿集团向兖州煤业无偿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 的管理和转缴服务。 4.《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 兖州煤业向兖矿集团提供煤炭、电力、材料物资和资产租赁。 5.《大宗商品购销协议》 兖州煤业和兖矿集团相互采购和销售煤炭、铁矿石、橡胶及 其他大宗商品。 5 6.《委托管理专项协议》 兖州煤业向兖矿集团所属山东里彦发电有限公司、山东鲁西 发电有限公司提供专业化管理服务,包括战略管理、产业发展、 物资采购、销售、仓储服务、电力营销、供热经营、安全生产等 服务,具体委托管理内容和运作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7.《融资租赁协议》 兖州煤业向兖矿集团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包括直租与售后回 租。 (二)主要变化 新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约定的交易项目与 2018-2020 年度持 续性关联交易协议约定的交易项目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1.《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兖矿集团向兖州煤业提供的项目 中删除“供气供暖”、“信息化及通讯服务”,新增“技术服务”; 兖州煤业向兖矿集团提供的项目中删除“提供咨询服务”,新增“信 息化及通讯服务”。 2.《保险金管理协议》删除“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3.《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设备租赁”调整 为“资产租赁”,删除“甲醇销售”、“热能供应”。 4.《委托管理专项协议》调整委托管理范围。 5.《化工项目委托管理协议》不再续签。 此外,《金融服务协议》已经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公司独立股东审议批准,将继续执行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新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材料物资供应协议》 《材料物资供应协议》约定兖矿集团向兖州煤业提供材料物 6 资。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兖矿集团向兖州煤业供应甲醇,以及井下支护材料、矿用 设备配件、安全防护物资、信息化设备、油脂类材料、其他通用 材料等材料物资。 2.材料物资按市场价格供应。 3.兖矿集团承诺供应价格将不高于其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 别材料物资的价格。在适当情况下,兖矿集团优先向兖州煤业供 应材料物资,并向兖州煤业提供优惠价格。 4.若任何第三方就同类材料物资所提出的供应条款及条件比 兖矿集团更优惠,或者兖矿集团提供的材料物资不能满足兖州煤 业的需要,则兖州煤业有权选择从第三方购买该类材料物资。 (二)《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 《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约定兖矿集团和兖州煤业互相提供 劳务及服务。 1.兖矿集团向兖州煤业提供劳务及服务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兖矿集团向兖州煤业提供以下劳务及服务: 房产管理服务、维修服务、工程施工及管理服务、员工个人 福利、离退人员费用、资产租赁及服务、食堂运营服务、担保服 务、安保服务(包括保安服务及煤炭火车押运服务)及技术服务。 (2)工程施工和管理服务、维修服务、食堂运营服务、担保 服务、保安服务、资产租赁及服务、技术服务的价格按照市场价 格确定。 对于房产管理、员工个人福利、离退人员费用等服务,双方 同意以该等服务的成本价为基础厘定该等服务的价格。 煤炭火车押运服务的价格,以兖矿集团发生的薪酬、材料器 材消耗和折旧等成本费用为基础加合理利润作为计费基础。 7 (3)兖矿集团承诺:向兖州煤业提供上述劳务或服务的价格 不超过兖矿集团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劳务或服务而收取的价格。 在适当情况下,兖矿集团优先向兖州煤业提供该等劳务或服务, 并向兖州煤业提供优惠价格。 (4)兖州煤业无须仅从兖矿集团获得该等劳务及服务供应。 2.兖州煤业向兖矿集团提供劳务及服务供应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兖州煤业向兖矿集团提供以下劳务及服务:培训服务、 运输服务、维修服务、信息化及通讯服务。 (2)培训服务、运输服务、维修服务、信息化及通讯服务价 格应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3)公司承诺: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兖矿集团提供本协议项 下的劳务及服务。 (三)《保险金管理协议》 兖州煤业于 1997 年设立后,兖矿集团一直向兖州煤业无偿提 供职工社会保险的管理和转缴服务。自 2020 年 11 月起,因企业 社会保险征缴职责划归税务部门,兖州煤业开始自行缴纳基本医 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仅基本养老保险和补 充医疗保险仍由兖矿集团无偿提供管理和转缴服务。协议主要条 款如下: 1.兖矿集团无偿向兖州煤业提供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 险的管理和转缴服务。 2.兖州煤业每月按职工月工资总额的 18%、2%分别提取基本养 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并于月底前将该等款项全额汇至兖矿集 团为兖州煤业设立的该等款项的专用账户。兖矿集团应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兖州煤业职工全额转缴保险金。 3.兖矿集团应每年向兖州煤业提供有关保险金专用账户资金 8 使用的情况说明,兖州煤业有权监督、检查兖矿集团对保险金专 用账户的使用情况。 (四)《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 《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约定兖州煤业向兖 矿集团提供煤炭、电力、材料物资和资产租赁。协议主要条款如 下: 1.兖州煤业向兖矿集团提供煤炭、电力、材料物资(包括但 不限于钢材、有色金属、木材、油脂、轴承、液压支架、皮带输 送机等矿用设备机械及其他类似材料物资)和资产租赁。 2.有关煤炭、材料物资和资产租赁的价格应按照市场价格确 定。 电力的供应价格,按照政府主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山东省 物价局、济宁市物价局)批复价格执行,并按兖矿集团的实际用 量结算。 3.兖矿集团承诺:将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向兖州煤业支付 该等协定供应价款。 (五)《大宗商品购销协议》 《大宗商品购销协议》约定兖州煤业和兖矿集团互相采购和 销售煤炭、铁矿石、橡胶及其他大宗商品。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兖州煤业与兖矿集团互相购销商品包括:煤炭、铁矿石、 橡胶及其他大宗商品。 2.有关煤炭、铁矿石、橡胶及其他大宗商品的价格按照市场 价格确定。 3.兖矿集团承诺:向兖州煤业提供大宗商品的价格在任何情 况下不得超过其就同类大宗商品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收取的价格。 在适当情况下,会向兖州煤业提供优惠价格。 9 4.若任何第三方就同类大宗商品所提出的供应条款及条件比 兖矿集团更优惠,或者兖矿集团提供的大宗商品不能满足兖州煤 业的需要,则兖州煤业有权选择从第三方购买该类大宗商品。 5.公司保证,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向集团公司供应本协议项 下的各项协定购销商品。 (六)《委托管理专项协议》 《委托管理专项协议》约定兖州煤业对兖矿集团附属公司山 东里彦发电有限公司、山东鲁西发电有限公司(“标的公司”)进 行委托管理,委托管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公司的战略管理、 产业发展、物资采购、销售、仓储服务、电力营销、供热经营、 安全生产等。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委托管理期间,标的公司的产权隶属关系保持不变,产权 权属及资产收益权由兖矿集团享有,兖矿集团参与对标的公司整 体设计、规划布局、协同发展等方面的决策。 2.委托管理费用为每个标的公司人民币 150 万元/年。 3.委托管理费用按年度支付,兖矿集团应于标的公司每年审 计报告出具完成后一个月内向兖州煤业支付标的公司的委托管理 费用。 4.如标的公司关停,兖州煤业将参照委托管理费用年度标准, 按照实际管理的天数收取委托管理费用;标的公司关停后,兖州 煤业不再收取委托管理费用。 (七)《融资租赁协议》 《融资租赁协议》约定兖州煤业向兖矿集团提供融资租赁服 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兖州煤业向兖矿集团提供融资租赁,包括直接租赁和售后 回租。 10 2.最低租赁利率为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低于 5%,最高租赁利率不超过 7.5%。融资租赁服务的手续费或咨询费不高于融资本金的 1%/年。 3.兖矿集团按季支付租金。手续费或咨询费一次性支付。 四、新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的通用条款 新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的通用条款概述如下: (一)定价原则 确定交易价格的主要方式有(协议中另有约定或兖矿集团为 兖州煤业提供免费服务除外): 1.国家规定的价格; 2.若无国家规定的价格则采用市场价格; 3.若无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则按实际成本价格。 (二)年度需求计划 每年 11 月 30 日前,需求方向供应方提交下一年度要求对方 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年度计划,或对本年度服务项目的调整计划, 双方应于该年 12 月 31 日之前就该计划达成一致。 (三)结算方式 协议双方最迟须于每个公历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就当月到期 应支付给另一方或应向另一方收取的有关持续性关联交易款项登 记入账。每个公历月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款项应于紧随下一个 月度内结算完毕,但不包括当时尚未完成交易所涉及款项和仍有 争议的款项。 《委托管理专项协议》及《融资租赁协议》所限定交易的费 用结算将按协议约定执行。 (四)协议有效期 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且公司根据审批权 11 限及上市地监管规则取得董事会及独立股东批准的条件下,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五、新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交易上限金额预测 (一)预测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兖州煤业新持续性关联交易 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预测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序 关联/关连交易类别 执行依据 年度交易 年度交易 年度交易 号 上限金额 上限金额 上限金额 从控股股东采购材 1 《材料物资供应协议》 900,000 1,000,000 1,100,000 料物资和设备 接受控股股东劳务 2,787,000 3,139,000 3,203,000 及服务 2 《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 向控股股东提供劳 170,000 195,000 220,000 务及服务 控股股东就本集团 职工的保险金免费 3 《保险金管理协议》 770,000 847,000 931,700 提供管理及转缴服 务 向控股股东销售产 《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 4 品、材料物资及资产 3,320,000 4,130,000 4,542,000 资产租赁协议》 租赁 向控股股东采购大 500,000 550,000 600,000 宗商品 5 《大宗商品购销协议》 向控股股东销售大 2,970,000 3,270,000 3,270,000 宗商品 向控股股东提供委 6 《委托管理专项协议》 3,000 3,000 3,000 托管理服务 向控股股 融资总 6,510,000 7,595,000 8,680,000 东提供融 额 7 《融资租赁协议》 资租赁服 利息及 510,000 595,000 680,000 务 费用 (二)主要预测依据 兖州煤业与兖矿集团 2021-2023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交 易上限金额主要预测依据如下: 12 1.《材料物资供应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于 2021-2023 年年 度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 90,000 万元、100,000 万元、110,000 万 元。年度交易上限金额的预测依据主要为: (1)兖矿集团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能集团”)联合 重组完成后,材料物资生产制造能力增强,供应品类增多,预计 公司采购金额随之增加; (2)公司收购兖矿集团相关资产后,2021 年新增控股子公司 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需向兖矿集团采购甲醇,交易金额将逐渐 增加。 2.《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项下的公司接受兖矿集团劳务及 服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于 2021-2023 年 年 度 交 易 上 限 金 额 分 别 为 278,700 万元、313,900 万元、320,300 万元。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的预测依据主要为: (1)兖矿集团向公司提供房产管理服务:考虑到公司依据国 家“三供一业”政策向政府移交后勤设施及市政设施,需委托兖 矿集团进行管理的房产大幅减少,预计交易金额下降,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 1,200 万元、1,200 万元、1,300 万元。 (2)兖矿集团为公司代为支付离退人员费用:考虑公司已开 始 实 行 企 业 年 金 政 策 , 2021 年 起 离 退 人 员 费 用 不 再 增 加 , 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为 70,000 万元/年。 (3)兖矿集团向公司提供员工个人福利:考虑到本公司完成 兖矿集团相关资产收购项目后,本集团员工总数有所增加, 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为 4,000 万元/年。 (4)兖矿集团向公司提供维修服务:考虑到(i)矿井设备 房屋老化,公司维修需求增长;(ii)兖矿集团与山能集团联合重 组完成后,其附属公司山东能源重装集团泰装工程装备制造有限 13 公司可为公司提供大型装备维修服务;(iii)材料价格上涨, 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 30,000 万元、32,000 万元、 35,000 万元。 (5)兖矿集团向公司提供工程施工及管理服务:考虑到(i) 公司煤化工基建项目验收结算;(ii)万福煤矿及洗煤厂的建设规 划;(iii)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续建设发展, 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 120,000 万元、150,000 万 元、150,000 万元。 (6)兖矿集团向公司提供资产租赁及服务:考虑到兖矿集团 与山能集团联合重组完成后,其附属公司山东能源重装集团泰装 工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与公司生产矿井间设备需求形成互补,资 产租赁业务量增加,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 8,000 万元、9,000 万元、10,000 万元。 (7)兖矿集团向公司提供担保服务:考虑到公司未来仍需要 兖矿集团提供担保,经预计担保规模及担保费率,2021-2023 年年 度交易上限金额为 30,000 万元/年。 (8)兖矿集团向公司提供食堂运营服务:目前,兖矿信达酒 店向鄂尔多斯能化、榆林能化及菏泽能化提供食堂运营服务。考 虑到本公司将逐步实施食堂运营专业化,精简后勤部门规模,将 餐厅委托兖矿集团所属专业化公司运营,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 限金额分别为 4,000 万元、4,200 万元、4,500 万元。 (9)兖矿集团向公司提供安保服务:考虑到:(i)预期未来 三年的煤炭火车运量将有所上升;(ii)保安人员的薪金将有所增 加;(iii)本公司撤销安保部门而新增附属公司对安保服务的需 求不断增长,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 8,500 万元、 9,500 万元、10,500 万元。 14 (10)兖矿集团向公司提供技术服务:考虑到本公司计划建 立“智慧矿山”,增大技术投资以提高生产效率,兖矿集团可为建 设“智慧矿山”提供技术支持服务,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 额分别为 3,000 万元、4,000 万元、5,000 万元。 3.《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项下的公司向兖矿集团提供劳务 及服务的关联交易于 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 17,000 万元、19,500 万元、22,000 万元。年度交易上限金额的预 测依据主要为: (1)公司向兖矿集团提供培训服务:考虑到兖矿集团与山能 集团联合重组完成后,员工规模扩大,教培需求增加,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为 1,000 万元/年。 (2)公司向兖矿集团提供运输服务:根据兖矿集团需求,兖 州煤业铁路运输处、兖州煤业控股子公司山东端信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分别向兖矿集团提供铁运、汽运服务,2021-2023 年年度交 易上限金额分别为 8,000 万元、9,000 万元、10,000 万元。 (3)公司向兖矿集团提供维修服务:公司控股子公司兖矿东 华重工有限公司向兖矿集团提供机电装备专业维修服务,受原材 料价格、人工成本逐年上涨影响,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分别为 6,000 万元、7,000 万元、8,000 万元。 (4)公司向兖矿集团提供信息化及通讯服务:该服务为新增 关联交易项目,2020 年公司收购兖矿集团信息化中心,2021 年起 信息化中心对兖矿集团提供电话、宽带、数字电视及系统维护等 服务,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 2,000 万元、2,500 万元、3,000 万元。 4.《保险金管理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于 2021-2023 年年度 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 77,000 万元、84,700 万元、93,170 万元。 15 年度交易上限金额的预测依据为: (1)自 2020 年 11 月起,因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缴职责划归税 务部门,公司开始自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仅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仍由兖矿集团无偿提 供管理和转缴服务。 (2)预计随着行业景气度的逐步提升、公司业务拓展及员工 人数增加、与业绩挂钩的员工工资总额随之增加,按照工资每年 增长 10%测算,保险费也相应每年递增 10%。 5.《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项下的关联交易 于 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 332,000 万元、413,000 万元、454,200 万元。年度交易上限金额的预测依据为: (1)公司向兖矿集团提供煤炭:考虑到(i)兖矿集团与山 能集团联合重组完成后关联交易范围发生变化;(ii)收购陕西未 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导致关联交易范围发生变化;(iii)公 司未来三年煤炭销售计划,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 250,000 万元、320,000 万元、350,000 万元。 (2)公司向兖矿集团提供材料及设备:(i)兖矿集团与山能 集团联合重组完成后关联交易范围发生变化;(ii)收购陕西未来 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导致关联交易范围发生变化,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 70,000 万元、80,000 万元、90,000 万元。 (3)公司向兖矿集团提供资产租赁:考虑到(i)兖矿集团 未来三个财政年度资产租赁的需求不断增长;(ii)房屋租赁业务 纳入《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2021-2023 年年度 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 10,000 万元、11,000 万元、12,000 万元。 (4)公司向兖矿集团提供电力:未来三年向兖矿集团提供转 16 供电业务规模,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 2,000 万元、 2,000 万元、2,200 万元。 6.《大宗商品购销协议》项下的公司向兖矿集团采购大宗商 品的关联交易于 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 50,000 万 元、55,000 万元、60,000 万元。年度交易上限金额的预测依据为: 根据公司贸易业务预计规模及相关大宗商品市场平均价格, 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 50,000 万元、55,000 万元、 60,000 万元。 7.《大宗商品购销协议》项下的公司向兖矿集团销售大宗商 品的关联交易于 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 297,000 万元、327,000 万元、327,000 万元。年度交易上限金额的预测依 据为: (1)根据兖矿集团采购需求和公司贸易板块业务发展规划, 及相关大宗商品市场平均价格,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分 别为 230,000 万元、260,000 万元、260,000 万元。 (2)兖煤澳洲拟利用兖矿集团附属公司的营销网络,开展煤 炭贸易业务,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约人民币 67,000 万 元/年。 8.《委托管理专项协议》项下公司受托管理兖矿集团部分权 属公司的关联交易于 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为 300 万元/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的预测依据为: 考虑委托管理标的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模式,2021-2023 年年 度交易上限金额为 300 万元/年。 9.《融资租赁协议》项下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垠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为兖矿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关联交易于 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 651,000 万元、759,500 万 17 元、868,000 万元。年度交易上限金额的预测依据为: 2021 年起公司拟加大向兖矿集团的融资租赁服务力度, 2021-2023 年,年度融资总额(包括融资租赁本金余额、租赁利息、 手续费和咨询费)限额分别为 651,000 万元、759,500 万元、 868,000 万元,年度利息及费用限额(即租赁利息、手续费和咨询 费合计的上限交易金额)分别为 51,000 万元、59,500 万元、68,000 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新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讨论审议前,公司 4 名独 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新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提交 公司第八届第七次董事会讨论审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与兖矿集团 2021-2023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 项目及其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对《关于确定 2021-2023 年度与控股股东 持续性关联交易项目及上限金额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开展 2021-2023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 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降低交易成本和经营风险,保障正常生产 经营,进一步提高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公司拟开展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 立,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在 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公司聘请了富域资本有限公司作为独立 财务顾问,并依据香港上市规则就部分新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包 18 括《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 《大宗商品购销协议》及《融资租赁协议》)(“该等协议”)及其 约定的 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和独 立股东提出建议,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函件》。 独立财务顾问对该等协议事项进行审慎调查后,发表意见如 下: (一)认为该等协议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就独立股东而言 属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并于日常及一般业务 过程中进行; (二)建议独立董事委员会推荐独立股东投票赞成,且亦推 荐独立股东投票赞成将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以批准该等协议及 年度交易上限金额的普通决议案。 八、独立董事委员会意见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 公司成立了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独立董事委 员会审阅了新持续性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就新持续性关联交易 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对《关于确定 2021-2023 年度与控股股东 持续性关联交易项目及上限金额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新持续性关联交易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降低交易成 本和经营风险,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进一步提高公司可持续盈利 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新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定价公 平合理,建议公司独立股东于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新持续性 关联交易及其 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19 根据上市地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关 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兖矿集团须回避本议案的 表决,由出席会议的独立股东及代理人对新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 及其所限定交易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逐项投票表决。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股东及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独立股东及代理人审议。如无不妥,请批 准公司与兖矿集团签订的《材料物资供应协议》《劳务及服务互供 协议》《保险金管理协议》《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大 宗商品购销协议》《委托管理专项协议》和《融资租赁协议》及其 所限定交易于 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 20 兖 州 煤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二 关于确定 2021-2023 年度兖煤澳洲与嘉能可集团持续 性关联交易项目及上限金额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地监管规则,上市公司每三年至少审批一次持续性 关联交易协议,并审批各类持续性关联交易此后三年的年度交易 上限金额。 经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 公司(“兖煤澳洲”)与 Glencore Group(“嘉能可集团”)续期部 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并通过了四项持续性关联交易未来三年 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上述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需履行独立股东 审批程序。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与嘉能可集团构成关联交易的背景 为运营 HVO 煤矿,2018 年 5 月,兖煤澳洲与嘉能可集团成立 了一家非法人合资企业,即 HVO Joint Venture(“亨特谷合资企 业”),亨特谷合资企业包括 3 家公司,HV Operations Pty Ltd(“亨 特谷运营公司”),HVO Coal Sales Pty Ltd(“亨特谷煤炭销售公 司”)和 HVO Services Pty Ltd(“亨特谷服务公司”)(合称“亨 特 谷 实 体 ”)。 兖 煤 澳 洲 通 过 全 资 附 属 公 司 Coal & Allied Operations Pty Ltd(“联合煤炭运营公司”)持有亨特谷实体和 亨特谷合资企业 51%权益,嘉能可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 Anotero Pty Ltd(“安诺特罗公司”)持有亨特谷实体和亨特谷合资企业 49% 权益。 21 根据上市地监管规则,亨特谷实体为兖州煤业重要附属公司, 嘉能可集团作为兖州煤业重要附属公司的主要股东,与兖州煤业 构成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联关系。嘉能可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与兖州 煤业及其附属公司之间的任何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 二、2018-2020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8-2020 年期间,兖煤澳洲与嘉能可集团之间共执行五项持 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包括:《煤炭销售框架协议》《煤炭购买框架 协议》《HVO 销售合约》《HVO 服务协议》和《柴油燃料供应协议》。 2018-2020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及实际执行情况如下表 所示: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年度交 年度交 年度交 上半年 序号 协议 单位 实际执 实际执 易上限 易上限 易上限 实际执 行金额 行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行金额 一 《煤炭销售框架协议》 万美元 35,000 29,700 35,000 24,300 35,000 11,300 二 《煤炭购买框架协议》 万美元 35,000 10,500 35,000 7,200 35,000 4,500 三 《HVO 销售合约》 万美元 75,000 55,100 75,000 62,100 75,000 21,800 四 《HVO 服务协议》 万美元 1,800 647 1,800 1,127 1,800 647 五 《柴油燃料供应协议》 万澳元 - - 3,000 2,200 18,000 5,800 三、未来三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2018-2020 年度兖煤澳洲与嘉能可集团执行的五项持续性关 联交易协议中,《煤炭销售框架协议》《煤炭购买框架协议》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已自动续期三年,需重新审批未来三年年度 交易上限金额;作为兖煤澳洲与嘉能可集团合资安排的一部分, 兖煤澳洲与嘉能可集团就亨特谷合资企业开展煤炭销售和服务业 务,签订了《HVO 销售合约》和《HVO 服务协议》,上述两项协议 无固定期限,待触发亨特谷合资协议约定的终止条款时终止。根 据业务需要,需重新审批《HVO 销售合约》和《HVO 服务协议》未 来三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柴油燃料供应协议》尚未到期,暂时 无需履行合规程序。 22 (一)《煤炭销售框架协议》 《煤炭销售框架协议》约定兖煤澳洲向嘉能可集团销售煤炭 产品。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兖煤澳洲向嘉能可集团销售煤炭产品,而嘉能可集团同意采 购及接受煤炭产品。 2.该协议项下交易采用的最终交易价格,按照正常商业条款, 参照相关类型煤炭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3.各方自行承担与编制、签订及履行本协议及本协议所述的各 份文件相关的成本及开支。 (二)《煤炭购买框架协议》 《煤炭购买框架协议》约定兖煤澳洲向嘉能可集团购买煤炭 产品。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兖煤澳洲向嘉能可集团购买煤炭产品,而嘉能可集团同意 销售煤炭产品。 2.该协议项下交易采用的最终交易价格,是在公平磋商的基 础上,按照正常商业条款,参照相关类型煤炭当时的市场价格而 最终确定。 3.各方自行承担与编制、签订及履行本协议及本协议所述的 各份文件相关的成本及开支。 (三)《HVO 销售合约》 兖煤澳洲、嘉能可集团与亨特谷煤炭销售公司需重新审批 《HVO 销售合约》项下未来三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该合约主要条 款如下: 1.联合煤炭运营公司及安诺特罗公司各自同意仅向亨特谷煤 炭销售公司出售其在 HVO 煤矿所享有的权益商品煤产量,而亨特谷 煤炭销售公司同意购买(不包括将出售给嘉能可及/或其附属公司 23 的煤炭产品); 2.亨特谷煤炭销售公司须向联合煤炭运营公司及安诺特罗公 司各自支付的金额将为亨特谷煤炭销售公司就亨特谷煤炭销售公 司与其客户订立的各销售合约项下该部分产品收到的总金额; 3.亨特谷煤炭销售公司将不迟于亨特谷煤炭销售公司收到其 客户款项后三个营业日付款予联合煤炭运营公司及安诺特罗公司。 4.对于在现有嘉能可煤炭销售框架协议范围内对嘉能可及/或 其附属公司的任何销售,联合煤炭运营公司和安诺特罗公司均同意 将亨特谷煤炭销售公司视作联合煤炭运营公司和安诺特罗公司的 代理,按照其各自在 HVO 合资企业中的参与权益的比例代表其签订 销售合同。 因该合约的期限超过三年,须根据上市地监管规则,就未来 三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四)《HVO 服务协议》 兖煤澳洲与嘉能可集团需重新审批《HVO 服务协议》项下未来 三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该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亨特谷运营公司委任嘉能可集团作为亨特谷合资企业后勤 服务的独家供应商,亨特谷煤炭销售公司委任嘉能可集团作为其 煤炭销售服务的独家供应商。 为亨特谷合资企业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务包括:运输管理、采 购、库存管理、信息技术、法律事务、土地及物业管理、风险管 理、资金管理、技术支持、人力资源管理、配煤及物流管理、知 识产权管理、安排勘探活动以及其他后勤保障服务。 为亨特谷煤炭销售公司提供的煤炭销售服务包括:运输管理、 合同管理、滞港费及税收管理、计划管理、质量控制及其他行政 管理服务。 24 2.亨特谷运营公司需向嘉能可集团支付以下费用:(1)嘉能可 集团专为亨特谷合资企业或亨特谷煤炭销售公司提供有关服务时 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及开支(“现场费用”);(2)嘉能可集团提 供有关服务时所承担的除现场费用以外的成本、费用及开支(“一 般费用”)。在确定一般费用时,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考嘉能 可集团在执行非特定地点的类似服务时所产生的所有成本、费用 及开支。 3.双方同意由嘉能可集团制定一般费用年度预算,并于财政 年度结束后 30 日内,核算一般费用的实际发生金额。如果实际发 生金额高于年度预算,则亨特谷运营公司承担超额费用;如果实 际发生金额低于年度预算,则嘉能可集团据实收取。 每月结束后,嘉能可集团向亨特谷运营公司提供月度发票, 亨特谷运营公司必须在收到发票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 因该合约的期限超过三年,须根据上市地监管规则,就未来 三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1.采用市场价格; 2.若无市场价格则以实际成本为基础厘定价格。 (二)定价依据 1.市场价格依据 市场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正常商业条款,参照相 关类型煤炭当时的市场价格而最终确定。 2.成本定价依据 成本价格以协议一方提供该等交易项目所产生的费用为基础 确定交易价格。 25 五、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金额预测 兖煤澳洲与嘉能可集团 2021-2023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 交易上限金额预测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美元 序 2021 年年度 2022 年年度 2023 年年度 执行依据 号 交易上限金额 交易上限金额 交易上限金额 一 《煤炭销售框架协议》 35,000 35,000 35,000 二 《煤炭购买框架协议》 25,000 25,000 25,000 三 《HVO 销售合约》 75,000 75,000 75,000 四 《HVO 服务协议》 1,800 1,800 1,800 兖煤澳洲与嘉能可集团 2021-2023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年 度交易上限金额主要预测依据如下: (一)2018 年兖煤澳洲与嘉能可集团签署的《煤炭销售框架 协议》项下关联交易于 2018-2020 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为 3.5 亿美元/年。根据兖煤澳洲评估,依据历史交易金额,以及预测的 未来三年向嘉能可集团每年销售的煤炭数量和估计售价, 2021-2023 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为 3.5 亿美元/年。 (二)2018 年兖煤澳洲与嘉能可集团签署的《煤炭购买框架 协议》项下关联交易于 2018-2020 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为 3.5 亿美元/年。根据兖煤澳洲评估,依据历史交易金额,以及预测的 未来三年向嘉能可集团每年购买的煤炭数量和估计售价, 2021-2023 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为 2.5 亿美元/年。 (三)2018 年兖煤澳洲与嘉能可集团签署的《HVO 销售合约》 项下关联交易于 2018-2020 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为 7.5 亿美元/ 年。根据兖煤澳洲评估,依据预测的未来三年代理销售嘉能可集 团的 HVO 煤矿权益煤炭数量和估计售价,2021-2023 年的年度交易 上限金额为 7.5 亿美元/年。 (四)2018 年兖煤澳洲与嘉能可集团签署的《HVO 服务协议》 项下关联交易于 2018-2020 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为 1,800 万美 26 元/年。根据预测的未来三年嘉能可集团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 准无重大变化,参考目前收费标准,2021-2023 年的年度交易上限 金额为 1,800 万美元/年。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讨论审议前,公司 4 名独立 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 司第八届第七次董事会讨论审议。 独立董事就兖煤澳洲与嘉能可集团 2021-2023 年度持续性关 联交易项目及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关于确定 2021-2023 年度兖煤澳洲与嘉能 可集团持续性关联交易项目及上限金额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兖煤澳洲与嘉能可集团开展 2021-2023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 易,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降低交易成本和经营风险,保障正常 生产经营,进一步提高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3.拟开展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定价 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委员会意见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 公司成立了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独立董事委 员会审阅了兖煤澳洲与嘉能可集团 2021-2023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 易的相关资料,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关于确定 2021-2023 年度兖煤澳洲与嘉能 可集团持续性关联交易项目及上限金额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 27 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兖煤澳洲与嘉能可集团 2021-2023 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有 利于发挥协同效应,降低交易成本和经营风险,保障正常生产经 营,进一步提高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3.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定价公平合理, 建议公司独立股东于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赞成上述持续性关联交 易及 2021-2023 年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根据上市地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关 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据公司董事会所知,公司 股东中无关联股东需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的独立股东及代理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独立股东及代理人审议。如无不妥,请批 准兖煤澳洲与嘉能可集团续期《煤炭销售框架协议》《煤炭购买框 架协议》及《煤炭销售框架协议》《煤炭购买框架协议》《HVO 销售 合约》《HVO 服务协议》所限定交易于 2021-2023 年的年度交易上 限金额。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 28 兖 州 煤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三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降低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公司及参股公 司(以下合称“子公司”)融资成本,保障其生产经营资金需要, 公司拟向部分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 亿元的融资 担保。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 额为人民币 270.02 亿元,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 资产人民币 632.92 亿元的 42.65%。 以上对外担保均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全部是公司向附属公司 提供的融资担保,以及澳洲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 保,无逾期担保。 公司本次拟向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兖矿鲁南化工有 限公司、陕西靖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 限公司、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内蒙古锦联铝材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等值 人民币 200 亿元融资担保,其中,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应符 合国资监管规定。拟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二、审批程序及事项 根据上市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对担保事项的有关规定, 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权限为:“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0%以上;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29 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的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已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 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为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代理人审议。如无不妥,请批准: (一)公司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 亿元的融资担 保。 (二)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全权处理与上 述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融资业务需要,合理确定被担保的子公司。 2.确定具体担保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额度、担保期 限、担保范围、担保方式等,签署所涉及的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材料申报及其他事宜。 (三)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起至下次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止。但上述授权人士可于授权期 限内作出或授予与融资担保业务有关的任何要约、协议或决议, 而可能需要在授权期限结束后行使有关权力者除外。 附:拟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表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 30 附: 拟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度 序 公司持股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主要经营范围 资产总 负债总 净资 资产负 流动 银行 营业收 号 比例 净利润 额 额 产 债率 负债 借款 入 陕西未来能源 化工有限公司 陕西省 化工产品研发、生产 110.6 1 54 73.9725% 199.18 88.54 44.45% 37.88 54.39 87.52 22.45 (“未来能 榆林市 及销售 4 源”) 陕西未来清洁 (未来能 陕西省 石油制品、化工产品 2 油品与化学品 0.5 源持股 0.86 0.21 0.65 24.52% 0.19 - 7.86 0.05 榆林市 销售 销售有限公司 100%) 费托合成产品的研 陕西未来清洁 (未来能 发;液体石蜡、费托 陕西省 3 化学品有限公 0.3 源持股 合成蜡、氧化蜡、乳 0.36 0.06 0.30 15.83% 0.06 - - 0.0009 榆林市 司 51%) 化蜡产品的生产、储 存、销售 兖矿榆林精细 陕西省 4 0.462 100% 化工产品生产及销售 2.38 0.89 1.49 37.46% 0.89 0.70 2.19 0.30 化工有限公司 榆林市 兖矿鲁南化工 山东省 5 50.41 100% 化工产品生产及销售 94.19 39.66 54.53 42.11% 26.44 14.63 63.10 3.89 有限公司 滕州市 兖矿济宁化工 山东省 化工设备与配件的制 6 1.12 100% 0.86 0.34 0.52 40.08% 0.30 - 0.53 0.0096 装备有限公司 济宁市 造和维修 兖矿煤化供销 山东省 7 2.6 100% 化工产品批发销售 5.52 3.28 2.24 59.42% 3.21 - 7.17 0.18 有限公司 济宁市 山东兖矿济三 山东省 8 4.3 99% 火力发电、供热经营 21.49 16.06 5.43 74.72% 8.39 3.85 4.30 0.38 电力有限公司 济宁市 (未来能 陕西靖神铁路 陕西省 9 62 源持股 铁路建设、运输 140.45 83.46 56.99 59.42% 12.46 - - -0.12 有限责任公司 榆林市 4%) 鄂尔多斯市转 内蒙古 10 龙湾煤炭有限 鄂尔多 50.5 100% 煤炭开采及销售 114.96 67.71 47.25 58.90% 9.07 - 22.53 2.84 公司 斯市 鄂尔多斯市营 内蒙古 11 盘壕煤炭有限 鄂尔多 30 100% 煤炭开采及销售 85.69 55.31 30.38 64.55% 17.64 - 10.90 -1.70 公司 斯市 内蒙古 内蒙古昊盛煤 12 鄂尔多 11.85 59.38% 煤炭开采及销售 122.51 74.19 48.32 60.56% 15.19 - 11.70 -2.73 业有限公司 斯市 内蒙古 内蒙古荣信化 化工产品研发、生产 13 鄂尔多 15.33 100% 102.87 76.14 26.73 74.02% 13.68 - 17.67 2.15 工有限公司 及销售 斯市 兖州煤业榆林 陕西省 化工产品研发、生产 14 14 100% 50.81 34.62 16.19 68.14% 12.79 - 12.23 1.13 能化有限公司 榆林市 及销售 内蒙古矿业 内蒙古 矿产资源投资与管 15 69.97 51% 121.65 127.70 -6.05 104.98% 84.63 75.02 - -8.26 (集团)有限 呼和浩 理,矿产品销售及进 责任公司(“内 特市 出口贸易 蒙古矿业”) 乌兰察布市宏 内蒙古 (内蒙古 16 大实业有限公 乌兰察 5.5 矿业持股 电力、热力生产供应 20.16 16.18 3.98 80.24% 3.57 8.67 9.31 0.59 司 布市 100%) 鄂尔多斯市锋 内蒙古 (内蒙古 太阳能、风能发电项 17 威光电有限公 鄂尔多 1.8 矿业持股 8.06 5.41 2.65 67.10% 1.83 5.28 0.39 0.63 目建设及生产运营 司 斯市 100%) 内蒙古矿业资 内蒙古 (内蒙古 投资与资产管理、矿 18 源投资控股有 呼和浩 4 矿业持股 6.66 0.11 6.55 1.64% 0.11 - - -0.03 业权经营 限公司 特市 100%) 内蒙古矿业集 内蒙古 (内蒙古 石墨新材料的技术开 19 团石墨新材料 呼和浩 1 矿业持股 0.17 0.03 0.14 18.41% 0.03 - - -0.002 发及销售 有限责任公司 特市 100%) 内蒙古金控融 内蒙古 (内蒙古 提供融资租赁以及国 20 资租赁有限公 呼伦贝 12 矿业持股 18.00 9.76 8.24 54.22% 2.13 8.76 0.75 0.03 内商业保理业务 司 尔市 55%) 鄂尔多斯市绿 内蒙古 (内蒙古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 21 能光电有限公 鄂尔多 12 矿业持股 组件、光伏、风能设 11.67 7.51 4.16 64.34% 2.37 - - -0.27 司 斯市 90.29%) 备销售 鄂尔多斯文化 内蒙古 (内蒙古 教育软件的研发,教 22 产业园文化教 鄂尔多 2.09034 矿业持股 育文化活动组织策 1.45 0.13 1.32 8.97% 0.13 - - -0.04 育有限公司 斯市 63.3%) 划,教育文化交流 内蒙古伊泰嘎 内蒙古 (内蒙古 原煤生产、运输、洗 23 10 10.00 0.00 10.00 0.00% 0.00 - - 0.0006 鲁图矿业有限 鄂尔多 矿业持股 选、焦化、销售 公司 斯市 52.77%) 内蒙古东能能 内蒙古 (内蒙古 矿产品(不含需经审 24 源有限责任公 呼和浩 0.4795 矿业持股 批的项目)的销售;对 0.11 0.02 0.09 17.49% 0.02 - 0.0004 -0.03 司 特市 46.18%) 矿业的投资与管理 矿产品销售;对矿业 内蒙古西能能 内蒙古 (内蒙古 的投资与管理,申办 25 源有限责任公 阿拉善 0.9 矿业持股 0.75 0.01 0.74 0.72% 0.01 - 0.07 0.001 探矿权进行地质勘查 司 盟 35.50%) 和对外合作勘查开发 铝后加工,铝锭、铝 内蒙古 (内蒙古 制品及衍生产品的生 内蒙古锦联铝 26 霍林郭 105 矿业持股 成销售,货物及技术 185.39 112.94 72.45 60.92% 86.47 27.88 113.32 2.00 材有限公司 勒市 44.21%) 的进出口业务、售电, 仓储 内蒙古霍煤锦 内蒙古 (内蒙古 经销矿山机电设备、 27 联矿业有限责 霍林郭 1 矿业持股 1.56 0.65 0.91 41.47% 0.65 - - -0.06 劳保用品、煤炭 任公司 勒市 30%) 1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