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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兖矿能源: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2-01-05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 2022-002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股权登记日后至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 年度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 年度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
       会召开前 24 小时止
       征集人对所有相关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持股情况: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兖矿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田会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2022 年度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 年度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
议的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田会,未持有公司股份。征集
人简历如下:
    出生于 1951 年 8 月,博士生导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
大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现任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田先生
曾任煤炭部沈阳设计院副处长、副院长,北京煤炭设计研究院(集团)副院长、
                                      1
副书记,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兼党委书记,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党委书
记、副董事长,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2020 年 6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田
先生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田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讨论审议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讨论审议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的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同意,并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度第一次 A 股类别股
东大会、2022 年度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田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
紧密结合,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
    (1)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
09 点 00 分;
    (2)2022 年度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 10 点 00 分;
    (3)2022 年度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 10 点 30 分。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1 月 2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2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召开地点
    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 949 号公司总部
    (三)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度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
2022 年度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请详见本公司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4 日的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该等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
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2 年 1 月 20 日,分别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 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股权登记日后至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
度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 年度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召开前 24 小时
止。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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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持股凭证、出席人
身份证和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或 2022 年度第一次 A 股及/或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持股凭证和公司 2022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或 2022 年度第一次 A 股及/或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回执;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公告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A 股股东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 949 号
    收件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86-537-5385343
    传真:86-537-5383311
    邮政编码:273500
    H 股股东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 楼 1712-1716 号铺
    收件人: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电话:852-2862 8555
    传真:852-2865 0990/2529 680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
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应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称记载内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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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
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认
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田会
                                                       2022 年 1 月 4 日




                                   5
附件: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全文、《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
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度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2 年度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
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
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
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田会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度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 年度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批准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度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2022 年度第一次 H 股
类别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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