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2-01-22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 2022-005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
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充分听取了公示意见,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
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9日。
3.公示方式:于公司办公地点张贴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咨询电话和监督邮箱的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
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间,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6.核查方式: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
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
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相关文件和凭证。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
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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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董事(不
含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等。
3.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具备《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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