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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兖矿能源: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3-31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 2022-029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兖矿能源董事会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A股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 A 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      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
册会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630 人。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1.74 亿元,其中,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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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收入 22.6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7.24 亿元。
    信永中和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46 家,收费总额人
民币 3.83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
    信永中和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能源”“本公司”
“公司”)等 9 家同行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
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
民币 7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 年至 2021 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
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
施 2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景伟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2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王重娟女士,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质,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并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晓宇女士,201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按照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参照会计师事务所投入审计工作
中员工的级别、相应的收费比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以 2021 年
度审计费用为基础,与会计师事务所综合协商确定了 2022 年度审计
费用。
    2022 年度 A 股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70 万元(含税),内控审
计费用为人民币 220 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790 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 A 股会计师事务所应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及其酬金安排的议案》,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
解,查阅了信永中和的相关资格材料和诚信记录等信息,认为:信永
中和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
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近三年诚信记录良好,同意续聘信永中和
为公司 2022 年度 A 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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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酬
金安排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及投资者保
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整体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酬
金安排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及投资者
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三)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除建议聘用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 A 股会计师事务所外,公
司董事会亦建议聘用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信
永中和(香港)”)为公司 2022 年度 H 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费
用为人民币 200 万元,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审议
通过。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酬金安排的议案》,同意:
    1.续聘信永中和、信永中和(香港)分别为公司 2022 年度 A 股
及 H 股会计师事务所,任期自 202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止;
    2.2022 年度支付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990 万元(含税),其中
信永中和为人民币 790 万元(含税),信永中和(香港)为人民币 200
万元(含税),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并支付由于公司新增子公司或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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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规定发生变化,导致增加后续审计、内部控制审核等其他服务费用。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周年大
会讨论审议,并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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