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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兖矿能源:H股市场公告-有关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的澄清公告2022-07-19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
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擬及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兗煤澳洲或兗礦能源的任何
證券的邀請或要約或該等邀請或要約的一部分,或於任何司法權區招攬任何表決
或批准。

若構成違反任何司法權區的適用法律或規例,則本公告所載全部或部分資料不得
於、向或從該司法權區發佈、刊發或分發。




                     兗礦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YANKUANG ENERGY GROUP COMPANY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碼:01171)



                 有關 2022 年半年度業績預增公告的澄清公告

茲提述(i) 兗礦能源於 2022 年 5 月 25 日根據包括收購守則規則 3.7 等作出的有關
潛在交易的公告(「3.7 公告」)、(ii) 兗煤澳洲於 2022 年 5 月 30 日作出的有關
潛在交易的公告、(iii) 兗煤澳洲於 2022 年 6 月 7 日作出的有關潛在交易的公告、
(iv) 兗礦能源於 2022 年 6 月 7 日作出的有關潛在交易的進展的公告、(v) 兗礦能源
及兗煤澳洲分別同日於 2022 年 7 月 7 日作出的有關潛在交易的更新公告及(vi) 兗
礦能源於 2022 年 7 月 14 日作出並載於本公告附錄的 2022 年半年度業績預增公告
(「業績預增公告」)。

除文義另有規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 3.7 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本澄清
公告乃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出的第 2 項應用指引而刊發。

兗礦能源澄清業績預增公告所載之盈利預告(「盈利預告」)構成收購守則規則
10 項下之盈利預測,並須按收購守則規則 10.4 由兗礦能源之財務顧問及核數師或
會計師作 出報告。鑒於上市規則第 13.09(2)(a)條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證券及期貨
條例第 XIVA 部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項下適時披露內幕消息之規定,
兗礦能源須在可行情況下盡快發出本公告,而在此時間限制下,兗礦能源在遵守
收購守則規則 10.4 所載之報告規定面臨實質困難。因此,業績預增公告未有達到
收購守則規則 10 所規定的標準。

根據第2項應用指引,兗礦能源財務顧問及核數師或會計師關於盈利預測的報告
必須載入下一份向兗礦能源及兗煤澳洲股東寄發的函件(「股東文件」)。由於
兗礦能源截至2022 年6 月30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中期業績公告(「中期業績公
告」)預期將於2022年8月26日下午收盤後刊登,並預計將在寄發下一份股東文
件之前刊登,故根據收購守則規則10項下就盈利預測進行報告的規定,該報告預
期將會被兗礦能源刊登的中期業績公告所取代。

除本公告所述澄清外,業績預增公告的所有其他資料維持不變。

警告: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務須注意,盈利預告並無按收購守則規則 10 之規定作出
報告,且未達到收購守則規則 10 所規定的準則。因此,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在依賴
盈利預告以評估潛在交易之優點及缺點時務請審慎行事。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
賣兗礦能源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兗礦能源及兗煤澳洲的股東及潛在投資者亦須注意,潛在交易存在重大的不確定
性。潛在交易須視乎市場狀況、兗礦能源最終決定是否進行,可能會或可能未必
會進行。若兗礦能源最終落實及決定進行潛在交易,尚需滿足或(如適用)豁免
若干先決條件(例如取得兗礦能源的股東批准、境內外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和監管
部門備案和批准、並需滿足根據潛在交易方案(倘潛在交易進行)確定的其他先
決條件)及條件,可能會或可能未必會完成。概不保證潛在交易最終將進行、落
實或完成。

因此,兗礦能源及兗煤澳洲的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兗礦能源及兗煤澳洲股份
及╱或其他證券時務須審慎行事。任何人士如對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
詢彼等的專業股票經紀、銀行經理、律師或其他專業顧問的意見。

兗礦能源及兗煤澳洲的股東及潛在投資者亦應注意,本公告(i) 無意構成亦不構成
可予接納的要約或以其他方式產生任何具約束力的合約或承諾,及(ii) 無意構成
亦不構成就《2001 年澳大利亞公司法》(Cth)第 631 條而言建議作出收購要約
或根據收購守則作出任何要約的任何確實意圖。

                                                承董事會命
                                        兗礦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偉


中國山東省鄒城市

2022 年 7 月 18 日

* 僅供識別

於本公告日期,兗礦能源董事為李偉先生、劉健先生、肖耀猛先生、祝慶瑞先生、
趙青春先生、王若林先生及黃霄龍先生,而兗礦能源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田會先
生、朱利民先生、蔡昌先生及潘昭國先生。
兗礦能源的董事就本公告所載資料的準確性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並經作出
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本公告內所表達的意見乃經審慎周詳考慮
後達致,且本公告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致使本公告內所作任何聲明有誤導成
分。

本公告原版為英文,如果英文版本和中文版本出現差異,以英文版本為准。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兗礦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YANKUANG ENERGY GROUP COMPANY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碼:01171)



                          2022 年半年度業績預增公告


本公司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IVA 部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
上市規則》第 13.09(2)(a)及 13.10B 條的披露義務而作出。


一、本期業績預告情況(按中國會計准則計算)

(一)業績預告期間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二)業績預告情況

兗礦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謹此知會股東及
有意投資者,經本公司財務部門初步測算,本公司預計 2022 年半年度實現歸屬于
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人民幣 180 億元,與上年同期數據相比,將增加約人民幣
119.58 億元或 198%;

經本公司財務部門初步測算,本公司預計 2022 年半年度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
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約人民幣 176 億元,與上年同期數據相比,將增加約
人民幣 115.29 億元或 190%。

(三)本期業績預告未經註冊會計師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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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年同期業績情況(按中國會計准則計算)

(一)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人民幣 60.42 億元。

(二)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人民幣 60.71 億元。

(三)每股收益:人民幣 1.2438 元/股。

三、本期業績預增的主要原因

本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業績較上年同期大幅提升,主要是由於:

2022 年上半年,受境內外能源價格持續上漲影響,本公司主要產品價格維持高位;
本公司持續推進精益管理,對沖成本費用上漲影響,本公司業績大幅提升。

四、風險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響本次業績預告內容準確性的重大不確定因素。

五、其他説明事項

以上預告數據僅為初步核算數據,具體準確的財務數據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2 年
半年度報告為准,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承董事會命
                                                 兗礦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偉

中國山東省鄒城市
2022年7月14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為李偉先生、劉健先生、肖耀猛先生、祝慶瑞先生、趙
青春先生、王若林先生及黃霄龍先生,而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田會先生、朱
利民先生、蔡昌先生及潘昭國先生。

*僅供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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