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5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 2023-021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应出席董事 10 名,实际出席董事 10 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关于调整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一)批准公司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由人民币 6.52 元/份调整为人民币 4.52 元/份;
(二)批准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430 名调整为 419 名;
(三)批准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
13,015,200 份调整为 12,656,840 份,并注销股票期权 358,360 份。
本议案涉及期权激励计划事项,2 名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其余 8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4 日的关于调整 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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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并注销部
分期权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网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
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批准《关于 2018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一)确认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
就;
(二)批准符合条件的 419 名激励对象按照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于第三个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
数量为 12,656,840 份。
本议案涉及期权激励计划事项,2 名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其余 8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
发表了同意意见。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4 日的关于 2018 年 A 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
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酬金安排的议
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一)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永中和
(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内外会计师,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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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审核及内部控制审计评估,任期自 2022 年度
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之日止。
(二)2023 年度支付境内外业务的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990
万元,公司承担会计师在公司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不承担差旅
费及其他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并支付由于公司新增子公司或监
管规定发生变化,导致增加后续审计、内部控制审核等其他服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其酬金安排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4 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
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
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提交
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3 年度第一次 A 股及 H 股类别股东
大会讨论审议。
(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4 日的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
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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