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 2023-030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与山能集团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 内容及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因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兖矿 能源”“本公司”“公司”,包括其附属公司)向山东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山能集团”“控股股东”,包括其附属公司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定义的“联系人”, 但不包括兖矿能源及其附属公司)收购资产事宜(“本次收购”),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内容和金额将发生变 化。公司拟根据本次收购以及此前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 对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协议进行调整,涉及的持续性关联交 易有:(1)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劳务及服务互供;(2)公 司向控股股东提供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3)控股 股东向公司提供保险金管理服务;(4)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材 料物资供应。同时,公司将一并调整、确定上述持续性关联交 易在 2023-2025 年度的交易金额上限(“本次交易”)。 持续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山能集团开展持续性关 联交易,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与山能集团的资源共享和协同 效应,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 和核心竞争能力,本次调整系基于公司及附属公司正常的日常 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签订的持续性关 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 1 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 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持续 性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 新持续性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持续性关联交易背景介绍 (一)公司向控股股东收购资产情况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收购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鲁西 矿业”)51%股权和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新疆能化”,与鲁西 矿业合称“目标公司”)51%股权。相关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 2023-029)。 (二)原持续性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材料物资供应协议》 《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保险金管理协议》以及《产品、材料物资 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约定 2021-2023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 的劳务及服务互供,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 租赁,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保险金管理服务以及材料物资供应。该等 事项构成持续性关联交易,其协议以及 2021-2023 年度每年的交易上 限金额已于 2021 年 2 月 5 日经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与控股股东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金额的议案》,调 整《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材料物资供应协议》 所限定交易于 2022-2023 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此外,公司在 2021、2022 年度还与控股股东发生如下持续性关 联交易: 1. 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 2 司与山能集团下属山东能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山能数科”) 签 署《ERP 及相关系统运维框架协议》及相关交易于 2021-2023 年每 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该协议约定山能数科向本公司提供 ERP 及相 关系统运维服务。 2.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 准公司与山能集团签署《化工原料煤采购及产品销售协议》及相关交 易于 2021-2023 年每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该协议约定山能集团 向本公司销售化工原料煤,本公司向山能集团销售化工产品,并向山 能集团提供化工产品代理销售服务。 3.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 准公司与山能集团下属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 颐养”)签署《医疗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交易于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间每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该协议约定 山东颐养向本公司提供医疗服务。 (三)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调整内容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内容和 金额将发生变化;同时,公司拟将部分现有持续性关联交易进行梳理 整合,并调整、确定其在 2023-2025 年度的交易金额上限,涉及的调 整内容主要有: 1.本次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目标 公司与本公司关联方已经存在或拟新发生的交易将构成本公司的新 增关联交易,主要有: (1)控股股东向目标公司提供信息化及技术服务、食宿运营服 务及餐饮,须调整原《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项下交易上限;同时, 公司拟将如下持续性关联交易纳入上述协议并相应调整交易上限: 《化工原料煤采购及产品销售协议》项下化工产品代理销售服务, 《ERP 及相关系统运维框架协议》、《医疗服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 服务。 (2)目标公司向控股股东销售部分煤炭,须调整原《产品、材 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项下交易上限;同时,公司拟将《化工 3 原料煤采购及产品销售协议》项下化工产品销售事宜纳入上述协议并 相应调整交易上限。 (3)控股股东向目标公司提供保险金管理服务,须修订原《保 险金管理协议》并调整其项下交易上限。 (4)控股股东向目标公司提供物资,须调整原《材料物资供应 协议》项下交易上限;同时,公司拟将《化工原料煤采购及产品销售 协议》项下化工原料煤销售事宜纳入上述协议并相应调整交易上限。 2. 本次收购完成后,山能集团依然参股目标公司,目标公司构 成山能集团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联 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联系人”。因此目标公司与本公司已 经存在或拟新发生的交易也将构成本公司的新增关联交易,主要是本 公司对目标公司新增物资供应,须调整原《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 产租赁协议》项下交易上限。 3.公司基于 2023-2025 年预计与山能集团发生持续性关联交易 的情况对其交易金额上限进行测算,并结合上述因素调整、确定 2023-2025 年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 二、关联方介绍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山能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54.81% 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是本公司关联方。山能集团目前的基本情 况如下: 名称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166120002R 成立时间 1996-03-12 注册地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28 号 法定代表人 李伟 注册资本 3,020,000 万元 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炭等资源性产品、煤电、煤化 工、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贸易、油气、工程和 技术研究及管理咨询、高科技、金融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 划、组织、协调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投资咨询;期刊出版,有线广播及电视的安装、开通、维护和器材 销售;许可证批准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对外承包工程资质证书 批准范围内的承包与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及对 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 4 营):热电、供热及发电余热综合利用;公路运输;木材加工;水、 暖管道安装、维修;餐饮、旅馆;水的开采及销售;黄金、贵金属、 有色金属的地质探矿、开采、选冶、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广告 业务;机电产品、服装、纺织及橡胶制品的销售;备案范围内的进 出口业务;园林绿化;房屋、土地、设备的租赁;煤炭、煤化工及 煤电铝技术开发服务;建筑材料、硫酸铵(白色结晶粉末)生产、 销售;矿用设备、机电设备、成套设备及零配件的制造、安装、维 修、销售;装饰装修;电器设备安装、维修、销售;通用零部件、 机械配件、加工及销售;污水处理及中水的销售;房地产开发、物 业管理;日用百货、工艺品、金属材料、燃气设备销售;铁路货物 (区内自备)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70%,山东国惠投资 股权结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0%,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股 1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95,919,872.46 95,112,016.64 75,140,248.39 资产净额 29,168,092.76 28,549,778.01 24,073,543.79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253,967.34 83,471,545.21 77,411,900.41 净利润 859,485.31 2,404,059.73 1,444,529.20 三、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效力 (一)《材料物资供应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签署的《材料物资供应协议》约定山能集团向兖矿能源提供 材料物资。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1.山能集团向兖矿能源供应化工原料、煤炭、电力,以及井下 支护材料、矿用设备配件、安全防护物资、信息化设备、油脂类材料、 其他通用材料等材料物资。 2.化工原料、煤炭、材料物资按市场价格确定。电力的供应价 格,参照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电价,并按兖矿能源的实际用量向 兖矿能源结算。 3.山能集团承诺供应价格将不高于其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别 材料物资的价格。 4.若任何第三方就同类材料物资所提出的供应条款及条件比山 5 能集团更优惠,或者山能集团提供的材料物资不能满足兖矿能源的需 要,则兖矿能源有权选择从第三方购买该类材料物资。 (二)《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签署的《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约定山能集团和兖矿能源互 相提供劳务及服务。 1.山能集团向兖矿能源提供劳务及服务的主要条款如下: (1)山能集团向兖矿能源提供以下劳务及服务: 维修服务、工程施工和管理服务、员工个人福利、资产租赁及服 务、食宿运营服务及餐饮、担保服务、安保服务(包括保安服务及煤 炭火车押运服务)、信息化及技术服务、ERP 及相关系统运维服务和 医疗服务(包括井口应急服务、职工查体、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疫情 防控、传染病防治、职工病伤假管理、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 事件应急维护等)。 (2)工程施工和管理服务、维修服务、食宿运营服务及餐饮、 担保服务、保安服务、资产租赁及服务、信息化及技术服务的价格按 照市场价格确定。 员工个人福利服务,双方同意以服务成本价为基础厘定该等服务 的价格。 煤炭火车押运服务的价格,以山能集团发生的薪酬、材料器材消 耗和折旧等成本费用为基础加合理利润作为计费基础。 医疗服务价格根据如下方式确定:查体费用严格参照山东省物价 局收费标准及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医疗收费目录制定,其他服务费用参 照 2020-2022 年三年实际发生工作量、从事该服务的工作人员的人数 和工资收入及该项费用发生的耗材费用进行测算。 ERP 及相关系统运维服务价格根据如下方式确定:按照 ERP 及相 关系统运维市场一般计算规则,以人天单价作为价格计算依据,山能 数科为本公司提供运维服务单价为 3500 元/人天。 (3)山能集团承诺:向兖矿能源提供上述劳务或服务的价格不 超过山能集团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劳务或服务而收取的价格。 兖矿能源无须仅从山能集团获得该等劳务及服务供应。 6 2.兖矿能源向山能集团提供劳务及服务供应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兖矿能源向山能集团提供以下劳务及服务:运输服务、维 修服务、培训服务、信息化及技术服务和化工产品代理销售服务。 (2)运输服务、维修服务、培训服务、信息化及技术服务价格 应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化工产品代理销售服务价格由本公司依照成本 加成法厘定。 (3)公司承诺: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向山能集团提供本协议项下 的劳务及服务。 (三)《保险金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收购完成前,目标公司部分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 年金等(“保险金”)费用通过山能集团等主体代为缴纳;收购完成 后,为保障员工利益,上述保险费用由原缴纳主体代为转缴,转缴主 体不就此收取费用。 基于上述情况,本次签署的《保险金管理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山能集团无偿向兖矿能源提供保险金管理和费用转缴服务。 2.兖矿能源每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内部制度,基 于相关员工的薪酬水平计算应予缴纳的保险金费用,并于月底前将该 等款项全额汇至山能集团为兖矿能源设立的该等款项的各专用账户 (“保险金专用账户”)。山能集团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 兖矿能源职工转缴保险金。 3.山能集团应每年向兖矿能源提供有关保险金专用账户资金使 用的情况说明,兖矿能源有权监督、检查山能集团对保险金专用账户 的使用情况。 (四)《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签署的《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约定兖矿能 源向山能集团提供煤炭、电力、化工产品、材料物资和资产租赁。协 议主要条款如下: 1.兖矿能源向山能集团供应煤炭、电力、化工产品(甲醇、乙 二醇、醋酸、氨水、硫酸铵及其他化工产品)、材料物资(钢材、有 色金属、木材、油脂、轴承、液压支架、皮带输送机等矿用设备机械 7 及其他类似材料物资)和资产租赁。 2.有关煤炭、化工产品、材料物资和资产租赁的价格应按照市 场价格确定。电力的供应价格,参照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电价, 并按山能集团的实际用量向山能集团结算。 3.山能集团承诺:将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向兖矿能源支付该 等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的价款或费用。 (五)本次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的效力 本次签署的《材料物资供应协议》《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保 险金管理协议》以及《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生效条 件满足后,追溯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并且: 1.原《材料物资供应协议》《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保险金管 理协议》《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以及《化工原料煤 采购及产品销售协议》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当日)起不再执行; 2.双方根据以上原有协议以及《ERP 及相关系统运维框架协议》、 《医疗服务合作框架协议》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含当日)起发生的 履行行为纳入本次签署的《材料物资供应协议》《劳务及服务互供协 议》《保险金管理协议》以及《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 项下。 四、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交易金额 (一)《材料物资供应协议》 1.原交易上限 (1)原《材料物资供应协议》项下,相关交易 2021-2023 年度 交易上限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21 年年度 2022 年年度 2023 年年度 交易上限金额 交易上限金额 交易上限金额 900,000 2,400,000 2,600,000 (2)《化工原料煤采购及产品销售协议》项下,2021-2023 年 控股股东向公司销售化工原料煤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均为 60,000 万 元。 2.本次拟调整、确定的交易上限 8 本次《材料物资供应协议》签署后,2023-2025 年控股股东向公 司提供材料物资的上限金额拟调整、确定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23 年年度 2024 年年度 2025 年年度 交易上限金额 交易上限金额 交易上限金额 5,370,000 5,370,000 5,370,000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材料物资的上限金额较此前预测 金额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有:控股股东向目标公司提供物资;《化工 原料煤采购及产品销售协议》项下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化工原料煤纳 入上述范围。 (二)《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 1.原交易上限 (1)原《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项下,相关交易 2021-2023 年 度交易上限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21 年年度交易 2022 年年度交易 2023 年年度交易 交易方向 上限金额 上限金额 上限金额 接受控股股东劳务及服务 2,787,000 3,139,000 3,203,000 向控股股东提供劳务及服务 170,000 195,000 220,000 (2)《化工原料煤采购及产品销售协议》项下,2021-2023 年 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化工产品代理销售服务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均 为 500 万元。 (3)《ERP 及相关系统运维框架协议》项下,2021-2023 年山能 数科向公司提供 ERP 及相关系统运维服务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均为 5,000 万元。 (4)《医疗服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2021-2023 年山东颐养 向公司提供医疗服务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均为 6,000 万元。 2.本次拟调整、确定的交易上限 本次《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签署后,2023-2025 年公司接受控 股股东劳务及服务,以及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劳务及服务的上限金额 拟调整、确定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23 年年度交易 2024 年年度交易 2025 年年度交易 交易方向 上限金额 上限金额 上限金额 9 接受控股股东劳务及服务 4,830,000 4,475,000 3,529,000 向控股股东提供劳务及服务 141,000 174,000 204,000 2023 年度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劳务及服务的金额较此前预测金额 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有:目标公司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向控股股东采购 食宿运营服务及餐饮、信息化及技术服务;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的 ERP 及相关系统运维服务、医疗服务纳入上述范围。 (三)《保险金管理协议》 1.原交易上限 原《保险金管理协议》项下,相关交易 2021-2023 年度交易上限 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21 年年度 2022 年年度 2023 年年度 交易上限金额 交易上限金额 交易上限金额 770,000 847,000 931,700 2.本次拟调整、确定的交易上限 本次《保险金管理协议》签署后,2023-2025 年控股股东向公司 提供保险金管理服务的上限金额拟调整、确定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23 年年度 2024 年年度 2025 年年度 交易上限金额 交易上限金额 交易上限金额 230,000 270,000 300,000 (四)《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 1.原交易上限 (1)原《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项下,相关交 易 2021-2023 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21 年年度 2022 年年度 2023 年年度 交易上限金额 交易上限金额 交易上限金额 3,320,000 7,620,000 9,072,000 (2)《化工原料煤采购及产品销售协议》项下,2021-2023 年 公司向控股股东销售化工产品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均为 40,000 万 元。 2.本次拟调整、确定的交易上限 本次《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签署后,2023-2025 10 年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产品、材料物资及资产租赁的上限金额拟调 整、确定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23 年年度 2024 年年度 2025 年年度 交易上限金额 交易上限金额 交易上限金额 14,196,000 14,532,000 14,638,000 2023 年度向控股股东提供产品、材料物资及资产租赁的上限金 额较此前预测金额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有: (1)本次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部分产品销售至山能集团,须 纳入上述范围。此外,《化工原料煤采购及产品销售协议》项下化工 产品销售也须纳入上述范围。 (2)本次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仍有山能集团参股,构成山能 集团在《联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联系人”。因此,本公司向目 标公司供应物资的行为构成本公司与山能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须纳 入上述范围。 综上,本次拟将公司与山能集团 2023-2025 年度相关持续性关联 交易上限调整、确定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23 年 2023 年 交易类型 2024 年 2025 年 (调整前) (调整后) 从控股股东采购材料物资和设备 2,600,000 5,370,000 5,370,000 5,370,000 劳务及服 接受控股股东劳务及服务 3,203,000 4,830,000 4,475,000 3,529,000 务互供 向控股股东提供劳务及服务 220,000 141,000 174,000 204,000 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保险金管理服务 931,700 230,000 270,000 300,000 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 9,072,000 14,196,000 14,532,000 14,638,000 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中公司与山能集团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主要包 括:国家规定的价格;若无国家规定的价格则采用市场价格;若无国 家定价、市场价格则按实际成本为基础厘定价格。 1.国家定价依据 根据相关政府机关的法律、法规、决定、指令或定价政策而确定 的价格。 2.市场价格依据 处于同区域或临近地区或中国境内的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 11 款在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及服务的价格。 公司采购及营销部门负责监控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以确定市场价 格。一般来说,通过电邮、传真或电话咨询至少两名独立第三方报价, 或持续监控相关产品及服务的网络报价等,根据交易需求及时获得有 参考意义的市场价格。 3.成本定价依据 成本价格以协议一方提供该等交易项目所产生的费用为基础厘 定交易价格。 六、持续性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进行持续性关联交易的目的 1.公司接受山能集团提供材料物资、劳务及保险金管理等各项服 务的原因: (1)公司可以从山能集团获得及时、稳定的供应,降低经营风 险,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山能集团供应材料物资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资质和质量,均 得到了政府部门或行业的批准、认证,可以确保公司获得可靠、有质 量保证的材料物资和服务供应; (3)公司不具备完全承担社会保障及社会后勤服务职能的条件, 由山能集团提供相关服务可以保护公司员工利益。 2.公司向山能集团销售产品、材料物资,提供资产租赁、培训等 服务的原因: (1)公司按市场价向山能集团销售产品,由于产品销售距离较 近,可降低公司管理及经营成本; (2)凭借集中、批量采购优势,以较低价格采购材料物资及设 备,以不逊于市场价格销售给山能集团,可提高公司经营收益; (3)公司凭借自身经验和优势技术,向山能集团提供专业化服 务,可获得稳定的销售市场并获得收益。 3.收购完成前目标公司属于山能集团子公司,从山能集团采购多 项劳务及服务,收购完成后延续相关交易,有助于目标公司保持稳定 运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进一步业务整合需要。 12 (二)持续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持续性关联交易,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与山能集团的资源 共享和协同效应,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进一步提高公司可持续盈利 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本次调整系基于公司及附属公司正常的日常经 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签订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协 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 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持续性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 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新持续性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七、持续性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山能集团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内容及上限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10 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10 人,3 名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 4 名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该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 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 4 名独立董事于本次交易提交董事会前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同意将《关于调整与山能集团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内容及上限 的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参考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关于调整与山能集团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内 容及上限的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则 及《公司章程》规定; 2.公司与山能集团开展持续性关联交易,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 与山能集团的资源共享和协同效应,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进一步提 高公司可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本次调整系基于公司及附属 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13 3.公司拟签订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定价 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 响; 4.同意公司调整与山能集团持续性关联交易协议部分内容,并调 整、确定 2023-2025 年度相关持续性关联交易上限,同意本议案; 5.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上市地监管规定要求。” (三)独立董事委员会意见 依据《联交所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已就本次交易设立了由 公司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独立董事委员 会将考虑其委任的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并根 据《联交所上市规则》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 益,条款是否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以及对公司独立股东而言是 否公平合理,向公司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四)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备查文件 1.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独立董事委员会意见; 3.《材料物资供应协议》; 4.《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 5.《保险金管理协议》; 6.《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资产租赁协议》。 特此公告。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