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9-28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临 2018—092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林森工”)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吉
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7]1796 号)核准,公司向包括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森工集团”)在内的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为 62,1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票价格为
6.80 元 / 股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422,280,0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415,710,0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全部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22040002 号《验资报告》,对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4 日披露的《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交
易报告书》”)以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投向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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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万元)
长白山天泉 20 万吨含气矿泉水生
1 11,400.00 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
产项目
靖宇县海源矿泉饮品有限责
2 靖宇海源 40 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 10,000.00
任公司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
3 销售渠道建设项目 19,828.00
限公司
4 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 1,000.00 公司
合计 42,228.00
注 1:本次募集资金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部分为 1,000.00 万元,其中 650.00 万元承销费
用已在募集资金到公司专户前予以扣除并支付,7.00 万元其他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到公司专
户后予以支付,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1,571.00 万元。
注 2:在《交易报告书》中,募集配套资金计划金额为 56,400.00 万元,“销售渠道建设
项目”拟募集资金金额为 34,000.00 万元。鉴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募集资金实际
总额为 42,228.00 万元,销售渠道建设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可投入金额调减至 19,828.00 万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21 日,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已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长白山天泉 20 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 -
2 靖宇海源 40 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 -
3 销售渠道建设项目 3,147.39
4 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 757.00
合计 3,904.39
注:长白山天泉 20 万吨含气矿泉水生产项目、靖宇海源 40 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因建设进度
不及预期,尚未投入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及国债逆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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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得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 3 亿元购买保本浮动收
益型理财产品。截至 2018 年 9 月 21 日,上述资金尚未赎回,公司三个募集资金
专户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项目名称
(万元)
2205014501 长白山天泉 20 万吨含气
中国建设 10,000.00
0009330057 矿泉水生产项目
银行股份 2205014501 靖宇海源 40 万吨矿泉
吉林森林工业 8,000.00
有限公司 0009330058 水建设项目
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西安
2205014501 销售渠道建设项目
大路支行 12,000.00
0009330059 支付部分中介机构费用
合计 30,000.00
(三)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截至 2018 年 9 月 21 日,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账户余额(万元)
吉林森林工 22050145010009330057 1,416.40
业股份有限 22050145010009330058 2,018.44
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22050145010009330059 4,974.42
吉林森工集 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团泉阳泉饮 22050145010009330065 0.30
品有限公司
合计 8,409.56
注:上表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18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从账号为 22050145010009330059 的募集资金专户
中划转 2,000.00 万元至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长春销售分公司(以下
简称“泉阳泉长春销售分公司”)一般户,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指引》的要求,独立财务顾问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
证券”)于 2018 年 6 月 5 日至 2018 年 6 月 11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明确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
则,并要求泉阳泉长春销售分公司将 2,00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
至 2018 年 6 月 11 日,泉阳泉长春销售分公司已将 2,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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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森工账号为 22050145010009330059 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已经吸取有关教训,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杜绝
不规范使用募集资金问题再次发生。
为了确保泉阳泉“销售渠道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控股子公司泉阳泉增加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
“销售渠道建设项目”。2018 年 7 月 17 日,公司、泉阳泉、东北证券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
议》。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包括赎回部分已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1.5 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的正
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投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同时能够有效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支出,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投资
者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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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且监事会也发表了相关意见,一致通过本议案。
六、专项意见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
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的正常周
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投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
为,能够有效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支出,降低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会随时监督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相关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应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我们将督促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
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开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财务顾问意见
吉林森工本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
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程序合法。吉林森工承诺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
进度,吉林森工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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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东北证券对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 1.5 亿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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