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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林森工: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2019-04-30  

						公司代码:600189                              公司简称:吉林森工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一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孙颖奇                 因公出差               王尽晖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18 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8 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978,268.50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265,292,919.38 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实现净利润
-217,340,434.02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进行上
年度利润分配 11,028,844.26 元后,母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8,369,278.28 元。
加上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 180,548,334.28 元,母公司当期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7,820,944.00 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本年度不具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基
于以上情况,公司拟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吉林森工             600189          G森工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时军                                  金明
          办公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399号            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
                                                                  1399号
            电话            0431-88912969                         0431-88912969
          电子信箱          sj@jlsg.com.cn                        jm@jlsg.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于 2016 年完成了以人造板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作为出资资产对森工集团全资子公司
人造板集团进行增资的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公司启动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并于 2017 年完成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森工集团、睿德嘉信、
                                              2
泉阳林业局合计持有的泉阳泉 75.45%股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赵志华、上海集虹、陈爱莉、
赵永春合计持有的园区园林 100%股权的重组。本报告期,公司向森工集团、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魏方、赵立勋等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限售股为 62,1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全面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在原有木材产品业务、进口木材贸易及定制家居业务的
基础上,新增长白山天然饮用矿泉水的生产、销售以及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园林工程施工、园林
养护和苗木种植销售等业务。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秉乘“一主一辅”的发展战略,专心致志发展矿泉水产业和园林绿化产
业,资产质量和资产规模得到提升,同时还提升了泉阳泉和园区园林的品牌知名度。

(二)经营模式
    1、公司核心业务矿泉水的经营模式为“生产+营销+战略合作”:公司拥有核心生产基地和水
源矿权,自建营销团队,同时与成熟的营销网络经销商进行战略合作。
    2、公司的园区园林业务采用了传统施工承包模式与 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商业模式和
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相结合的经营模式,有效的提高了业内知名度及市场份额。

(三)行业情况
    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 业
经营性信息分析”相关内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增减(%)
总资产                 6,627,848,323.47        6,123,754,536.41                  8.23    4,975,632,980.02
营业收入               1,546,473,367.48        1,026,070,670.93                 50.72      795,061,510.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1,978,268.50           11,982,383.10                250.33       50,216,411.03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6,280,262.82        -160,269,750.41                  46.17    -236,013,632.03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954,754,608.78        2,507,723,297.74                 17.83    1,572,829,172.55
的净资产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91,343,740.66          296,748,586.24                -35.52      71,910,335.07
流量净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3               100.00                  0.1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3               100.00                  0.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46                   0.69      增加0.77个百分点                 3.26
率(%)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98,891,467.19        456,191,326.38     390,697,793.46     500,692,780.45

                                                      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581,991.17         8,216,948.28        8,622,386.80        6,556,942.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61,190,434.30        8,389,956.24        -310,263.44       -33,169,521.32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876,437.24   126,976,696.99       174,111,892.14        -19,868,411.23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6,21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6,241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股东
                                                                    条件的股份      股份
         (全称)               减              量         (%)                                数量          性质
                                                                        数量        状态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        98,047,774     280,854,080    39.18    109,026,137      冻结   218,226,137   国有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赵志华                      17,505,222      75,855,964    10.58     75,855,964      质押    29,380,000   境内自然人
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        11,813,892      51,193,531     7.14     29,180,314        无                 境内非国有
公司                                                                                                     法人
上海集虹企业管理合伙        7,380,700       31,983,032     4.46     31,983,032        无                 境内非国有
企业(有限合伙)                                                                                         法人
吉林省吉盛资产管理有        19,117,647      19,117,647     2.67     19,117,647        无                 国有法人
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亚东国有资本投        11,470,588      11,470,588     1.60     11,470,588        无                 国有法人
资有限公司
吉林省泉阳林业局            1,135,167        4,919,058     0.69      4,919,058        无                 国有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四组        1,123,405        4,868,088     0.68                0      无                 境内非国有
合                                                                                                       法人
赵立勋                      4,245,922        4,245,922     0.59      4,205,882      质押     4,000,000   境内自然人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        814,778          3,530,703     0.49                0      无                 境内非国有
合                                                                                                       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森工集团,泉阳林业局是森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森
                                           工集团持有本公司 39.18%股份,其一致行动人泉阳林业局持有本公司 0.69%
                                           股份,森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泉阳林业局合计持有本公司 39.87%股份。2、
                                           公司股东陈爱莉是公司股东赵志华的配偶,公司股东赵永春是公司股东赵志
                                           华的弟弟,赵志华持有本公司 10.58%股份,其一致行动人陈爱莉、赵永春分
                                           别持有本公司 0.35%和 0.027%股份,赵志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4
                                   10.957%股份。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4,647.34 万元,同比增加 52,040.27 万元,增加 50.72%;实现
营业利润 7,195.08 万元,同比增加 2,607.6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97.83 万元,
同比增加 2,999.59 万元,增加 250.33%;每股净资产 4.12 元,每股收益 0.06 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
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决议通过,本公司将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以下为所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
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
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
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
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
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会计政策变更:
                                                                     备注(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名称和金额)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
                                                                    溯调整法,2017 年度财务
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要求
                                                                    报表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
编制财务报表。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金额详见其他说明
主要修订如下:

                                             6
                                                                          备注(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名称和金额)
A、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项目;
将原“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将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
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B、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行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
目。


    其他说明:
    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
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会计期间的
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对可比期间的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20,072,366.5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05,273,544.31
应收账款                          85,201,177.76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32,990,207.80 其他应收款                        579,064,693.59
其他应收款                       546,074,485.79
固定资产                         993,119,133.73
                                                     固定资产                     993,119,133.73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                          55,988,838.62
                                                     在建工程                      55,988,838.62
工程物资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511,373,121.02
应付账款                         511,373,121.02
应付利息                              3,206,397.64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82,742,048.40
其他应付款                        79,535,650.76
长期应付款                        95,223,689.72
                                                     长期应付款                    95,223,689.72
专项应付款
                                                     管理费用                     131,086,828.42
管理费用                         141,193,325.05
                                                     研发费用                      10,106,496.63


                                               7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 2018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5 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林业、人造板、林化产品、矿泉水、苗木的生产销售以及园林工
程施工、园林设计。




                                                       董事长:姜长龙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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