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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泉阳泉: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1-29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编号:临 2021-012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工业
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区园林”)在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的
最高限额内,对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浒墅关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
浒墅关开发区支行”)为园区园林办理一系列业务而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 5,500 万元(不包括本
次担保)。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与苏州银行浒墅关开发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为园区园林向苏州银行浒墅关开发区支行申请的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
借款(借款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保证期间为园区园林在各单笔主合
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担保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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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为园区园林在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的最高限额内,对苏州银行浒墅关开发
     区支行为园区园林办理一系列业务而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文件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担保期限为园区园林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决策的担保额度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即可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8137764327G(1/8)
             4、住所:苏州市宝带西路 1068 号
             5、成立日期:1996 年 7 月 9 日
             6、法定代表人:赵志华
             7、注册资本:22020 万元整
             8、经营范围:承接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
     利水电工程、古建筑工程、文物保护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装修装饰
     工程、环保工程;工程勘察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造林工程的规划设计和施
     工;规划管理;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景区的建设及运营管理;生态环境建
     设与保护及其相关技术服务;生态、环保、农业、园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林木育苗,植物的研究、开发、种植、销售及养护;批发零售:花卉、
     盆景、苗木、草坪、园艺机具、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指标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         股东权益    营业总收入   净利润       银行贷款总额

2020年12月    184,891.13   116,640.48   116,440.48       67,950.65    47,423.83     8,055.88         3643.02

             10、园区园林取得苏州银行的信用评级为“BB+”。
             11、被担保人园区园林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2、保证期间: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主债权: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从2021年1月28日至2022年1月28
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苏州园区园林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园区园林拥有多年成
熟的绿化工程、养护工程、园林景观设计的经验,具有丰富的绿化苗木种植经验
并拥有苗木储备优势,绿化工程、养护工程收入呈上升趋势,总体利润可观。财
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为支持园区园林发展,同意公司为园区园林向苏州银行浒墅关开发区支行申
请的综合授信3,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为园区园林提供担保后,有利于苏州园林适应市场环境、拓展盈利空
间,带来更多经济效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为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出于
该公司的经营所需,目前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实际掌握被担保对象的
经营及资金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
保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二)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情
形,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包含本次为园区园林人民币3,500万元担保在内,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95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的13.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950万元,占公
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5%。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3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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